限期陆配提丧失原籍证明 劳动党批绿迫害
中评社台北4月9日电/在台定居多年的部份大陆配偶陆续收到“内政部“移民署”发出的限期补件通知,要求三个月内补交“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原籍公证书”等文件,否则将面临撤销定居证与户籍的处分。劳动党今日表示,对此深感忧虑与关切并提出质疑,在“赖政府”的仇中敌对政策下,这是否又是一桩假行政命令之名、行人权迫害之实的政治清算?
为此,劳动党提出四点声明,并希望社会各界一同关切:
一、人权不应因制度补正而受惩罚性对待,应设计区分年代、简化程序的补正机制
目前“移民署”以补件不齐为由,要求部分已定居台湾的大陆配偶限期补交“丧失原籍公证书”,否则将撤销定居户籍,我们认为此举欠缺比例原则与人道考量,亟需检讨。首先,2004年以后取得身分证的陆配,本就已依据现行法规完成放弃大陆户籍的程序,不应再要求补件,否则属于重复审查、徒增困扰。至于2004年以前取得户籍者,当年政府在作业上多采取默许态度,未明确要求出具除籍证明。如今若要进行行政补正,应考虑设立具弹性的人道机制,例如:允许当事人以具法律效力之“切结书”代替补证,声明已无大陆户籍。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与两岸规定一致的前提下,补正程序应以便民为主,避免行政过当对人民造成二次伤害。政府应协助,而非惩罚;应补正,而非清算历史。
二、程序应透明简便、行政应具同理心
据瞭解,许多个案实际上并非拒绝配合,而是因文件遗失或家庭关系断裂,导致难以短期内补齐资料。大陆方面近年也配合加速除籍业务,并允许家人代办,程序相对简单。若已办过除籍但遗失证明,也可透过海基会补发,这些资讯应由政府主动提供与说明,而非陷人民于无所适从的行政悬崖。补正本应是协助,不应成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