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押!北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延押2个月

柯文哲。(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3月28日电/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图利等案遭起诉求刑28年6个月,柯文哲与同案3名在押被告,收押期限至4月1日。由于柯文哲出现血尿、疼痛等肾脏损伤症状,委任律师27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28日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团沈庆京、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时任柯文哲财务长李文宗等4人均自2025年4月2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沈庆京具保停止羁押之声请驳回。

  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政治献金、背信等罪,共遭求刑达28年6月,于26日被台北地检署起诉,被起诉人共达11人,包括柯文哲、时任柯文哲财务长李文宗及其妹李文娟、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前台北市都发局长黄景茂、前都委会执秘邵琇佩、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及其助理吴顺民、京华城监察人张志澄、会计师端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