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搜花莲县府带回12人 证实侦办查水表案
中评社花莲3月25日电/花莲2月初传出连署罢免民众遭户政人员登门查水表,经花莲检调2月分案调查,今天兵分多路到花莲市户政事务所、花莲县政府民政处等5处搜索,带回民政处长明良臻等7名被告及5名证人。检方认为,明良臻等7人利用县选委会请户政机关查对罢免提议人名册户籍资料的机会,在法定职权外违法利用罢免提议人名册个人资料,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将尽速侦办查明真相。
花莲公民团体2月3日将第1阶段罢免连署书递交“中央选举委员会”后,地方5日就陆续传出有民众遭身穿县府背心的户政人员登门确认连署书是否为亲签,“查水表”争议延烧,花莲地检署2月10日收到“高检署”提供的检举资料及民众告发后即分案调查。
媒体报导,花莲地检署表示,全案经分案侦办,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花莲县调查站函询“中选会”、向县选委会调取相关资料,及讯问相关证人后,认为被告明良臻等人知悉罢免提议人名册签章查对属县选举委员会权责,却未委托户政机关查对提议人名册签章。
检方认为明良臻等人利用县选委会请户政机关查对罢免提议人名册户籍资料的机会,在法定职权外违法利用罢免提议人名册的个人资料,涉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第44条、第16条等罪嫌。
花莲地检署为厘清事实,今天上午指挥花莲县调查站、东部地区机动工作站,持搜索票到花莲县政府民政处、花莲市户政事务所等5处执行搜索,查扣相关证物,并带回明良臻等7名被告跟5位证人,尽速侦办查明真相。
据了解,今天被带回的12人包含民政处人员、花莲市户政所人员及县选委会人员,检方强调侦办案件并无预设立场,认事用法均秉持客观中立态度,请外界切勿恣意揣测,留给检察官纯净的办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