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检验检测造假处罚力度
《办法》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未经检测出报告、替检漏检、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等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罚款上限提高至十万元;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致使检测报告数据、结果错误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五万元罚款,提升了检验检测机构故意违法成本,突出了执法力度。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办法》规定,可以采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体现了执法温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对《办法》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评估,适时组织对《办法》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从业机构的合规经营义务和主体责任,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