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反分裂法20周年 惩“独”利剑高悬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昨天在例行记者会中强调,大陆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反分裂国家法》,持续加强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坚定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内容条款有10条,其中第八条明确、具体列出大陆采取非和平方式包括武力方式处置问题的三种情形,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方面确立了坚实的保障。
现实中,《反分裂国家法》如一把法治利剑,高悬在“台独”的头上,让“台独”闻之丧胆。《反分裂国家法》虽然从未正式启动,却让“台独”感受到千军雷霆之力,不敢在“法理台独”上狂飙、不敢任意践踏红线。
新的形势下,《反分裂国家法》在两岸关系发展和统一进程中,特别是在反对和遏制“台独”方面将继续发挥重大作用。“台独”是死路一条,以身试法必遭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