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现场:李鸿忠就代表法修正草案作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海涵)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3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李鸿忠表示,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代表法,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着优势。

  李鸿忠指出,修改代表法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客观要求。

  李鸿忠表示,代表法修正草案共34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充实总则部分规定,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有关规定,完善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有关规定,完善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有关规定,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有关规定,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