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国民党“以罢制罢”马失前蹄

  中评社香港3月3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日发表富权文章:国民党“以罢制罢”马失前蹄。以下为文章内容。

  台湾地区“中选会”前日举行委员会议,审议二月三日递交“罢免提议书”,其中民进党侧翼民间团体赴中选会递交的罢免第一阶段提议书,被提议罢免者包括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李彦秀、叶元之、牛煦庭、涂权吉、鲁明哲、万美玲、吕玉玲、邱若华、郑正钤、游颢、马文君、颜宽恒、廖伟翔、黄健豪、罗廷玮、丁学忠、黄建宾、傅崐萁,以及遭停职的前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获得审议通过。由国民党发起针对民进党九名“立委”的罢免案,皆需补件;其余罢免案持续由地方选委会查对中。
  
  也就是说,民进党侧翼团体或是针对国民党“立委”自行发动罢免并征集第一阶段连署建议书,或是响应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大罢免”号召而对国民党“立委”启动征集罢免第一阶段连署建议书,在农历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而向“中选会”递交的十九案,全部获得“中选会”审议通过。而余下的针对国民党“立委”及县市议员的罢免第一阶段建议连署书,“中选会”依法必须在收件十五日内进行审议,看来也将会获得通过。
  
  反而是国民党发起的“以罢制罢”行动,在二月三日交件的针对民进党九名“立委”的罢免案,却均未能跨过百分之一的“门槛”,必须在十天内补件。虽然说,国民党可以在十天内集中兵力完成补件的征集连署书的作业,但却是“马失前蹄”,在“气势”上输给了民进党。
  
  其原因有多样。国民党首先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规定,“立委”需就职满一年后才可被提议罢免。第十一届“立委”是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上任的,因此提议罢免的第一阶段连署建议书在二零二五年二月一日即可送交“中选会”。而民进党侧翼团体早在去年夏秋之间,就已经“提前”开始进行针对国民党“立委”进行罢免建议书征集连署书的作业。但在当时,民进党侧翼团体还只是针对个别“看不顺眼”,或是“低空掠过”当选亦即较为容易罢免的国民党“立委”启动罢免。
  
  而在春节前夕,柯建铭号召对国民党全体“立委”及“立法院”正副主席韩国瑜、江启臣实行“全面大罢免”,民进党侧翼团体以至民进党“立委”,就将“战线”扩大至全体国民党“立委”。并激励了已经“提前”开展连署作业民团“火上加油”地加快作业,从而使得征集连署书能够在二月一日的法定可启动罢免期之时,就已经凑足可以跨过“门槛”的连署书,并在春节连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二月三日,抢先向“中选会”送件。因而都基本上能够做到,所征集到的连署书,都含有“加大保险系数”的超额件数,获得审查通过的机率就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