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产要求调整
据瞭解,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其中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制定通知是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