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系统整治物业管理顽疾 让人民居有所安
聚焦群众期盼,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梳理物业管理领域乱象,坚决查处一批腐败案件、破立并举实施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一揽子制度机制、推动解决一系列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36个,立案86件,处分76人,推动建章立制64项。
全域联动,深挖彻查物业管理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前不久,成都市锦江区原房管局物管科科长秦占京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经查,秦占京身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却充当“行业中介”,为物业管理公司承揽业务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退休后又受聘于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拉拢腐蚀其他公职人员充当“马前卒”。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查办秦占京案过程中,通过调查与其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的物业公司、物业中介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循线深挖发现成都市原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学明等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与此同时,成都市纪委监委查办的另几起违纪违法案件也涉及物业管理领域。“对此,我们成立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室组地’力量,全域联动,从重点对象、关键环节、行业系统等方面精准发力,深挖彻查设租寻租、违规兼职、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根据2008年颁布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房屋预售前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当时兼任市物业协会会长的宋学明瞅准“商机”,要求市物业协会成立服务中心,专门开展物业开评标业务。为让各区(市、县)物管部门将辖区物管企业推荐到该中心来评标,2007年至2016年之间,物业协会竟公然向部分区(市、县)物管部门“返点”共计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