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责任制扩至胶樽纸包 回收每个回赠一毫

政府计划修例,推行胶樽及纸包饮品盒生产者责任制,要求饮品供应商须安排回收,并建议每个回赠不少于一毫。(图片来源:大公网)

  中评社北京2月19日电/据大公网报导,为扩大“污染者自付”原则及“环保责任”的理念,政府计划今年第二季提出修例,将生产者责任制扩展至饮品胶樽和纸包饮品盒等,提出分四阶段落实,预计在六至八年后将回收率分别提升至75%和50%。饮品供应商、回收商、大型零售店铺需要设立指定退还点,每回收一个饮品胶樽和纸包饮品盒,市民可获得一毫回赠。\大公报记者 赖振雄

  第二季提交立法会审议

  环境及生态局昨日向立法会提交《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修例建议文件,计划今年第二季修订,把适用范围扩展至胶樽饮品、纸包饮品盒、电动车电池、汽车轮胎及铅酸电池。

  胶樽及纸包饮品盒方面,政府计划采取“市场主导模式”,任何饮料供应商在香港分发受管制的饮料产品前,须向政府登记成为“登记饮料供应商”;饮品亦需要登记,所有饮品上有指定标志作识别,生产商每半年向环保署申报,每款饮品的分发量。

  生产商可以自行回收胶樽或纸包盒,或聘请回收商协助,回收商亦须向环保署登记,并且定期向署方提交回收量报告。

  目标八年后回收量75%

  政府预期,修例后第一年作准备、宣传及教育,并且设立足够适应期之后才实施,回收目标分四个阶段,期望将饮品胶樽、纸包饮品盒的回收量,由现时分别14%及1%,提升至首阶段的30%及10%,六至八年后的第四阶段,两者回收量可达至75%及50%,与其他地区的平均回收率看齐。

  另外,公众退还容器至指定退还点时,可获得最少一毫回赠,如果回收量不达标,政府考虑向饮品生产商及回收商追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