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加严新法上路 民进党团不满力拚“释宪”
中评社台北2月20日电(记者 杨腾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上路,罢免连署应附上身分证影本,今日生效。民进党团今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总召柯建铭宣布将对选罢法修法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记者会结束后,柯建铭将率干事长吴思瑶、书记长陈培瑜赴“司法院”递交“释宪”声请书。
“立法院”上会期通过选罢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根据本次修法内容,未来罢免案连署人须附身分证影本,且若资料不清晰将成为无效连署。另外,伪造连署者将可处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新法将使得罢免难度增高。但“中选会”日前表示,已送案的罢免案适用旧法,已送案的包括34名国民党“立委”、1名无党籍泛蓝“立委”、17名民进党“立委”;另外市议员罢免共9案、县市长罢免共1案。
“总统府”18日已经正式公告选罢法相关修正条文,新法今日生效,今日起送件的罢免案,将适用新制。
民进党团今日召开“选罢法“释宪”说明”记者会,由柯建铭主持,吴思瑶、陈培瑜以及民进党团“释宪”委任律师陈鹏光、陈一铭、方玮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