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首脑潜逃20年返港落网 还押候讯
另涉骗三间银行500万元
被告萧国标现年65岁,无业,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36名傀儡申请人,串谋诈骗房委会向傀儡申请人批准其“置业贷款计划”(前称自置居所贷款计划)申请并发放免息贷款,涉款逾1000万元;另三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其中10名傀儡申请人,分别诈骗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批准及发放按揭贷款,涉款共逾500万元。在向房委会及该3间银行作出申请期间,萧国标及其同谋涉嫌递交虚假的雇佣合约及月薪证明文件,以虚报傀儡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和收入。
本案于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发生,当时正值房委会推出置业资助贷款计划,协助合资格的家庭或单身人士置业,计划在2004年7月终止。该计划的申请人须向房委会提交就业和入息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和月薪不高于指定上限。每名单身人士申请人在该计划中最多可获批免息贷款33万元作首期,家庭申请人可获批的最高免息贷款金额为66万元。申请人除可向房委会申请免息贷款作首期外,亦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