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规定必须对自来水实施有机氟化物检测
环境省去年12月大致决定将PFAS列入《水道法》中“水质标准”的对象。目前超过暂定目标值的情况也仅规定改善水质的努力义务。报告草案经过谘询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开征集意见后,将正式敲定。
水质标准值也考虑到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去年6月提出的每人一天允许摄取PFAS的量按代表物质算各为“每1公斤体重20纳克”。此外还列入了减轻负担的措施,规定对于小规模简易水道及公司宿舍和医院等特定居住者专用水道,若检出浓度较低的话,检查次数可以减少到每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
PFAS以往被广泛使用于加工拒水拒油产品和泡沫灭火剂等。日本国内禁止代表物质制造和进口,但会残留在土壤等处,从自来水和井水中会检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