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志:部门间主义理解大湾区政府间合作
中评社香港11月30日电(记者陆文煜)前日,香港城市大学公法与人权论坛和公共事务及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香港特区25周年:回顾与展望”学术会议,邀请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从各自专业视角对香港特区过往经验、教训及未来前景作深入交流、研讨与展望。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院长何俊志表示,从民间到部门之间的小组合作,到最后一个阶段的中央主导,给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指引,核心是小组部门之间的合作,是一个事实,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何俊志认为,国内的政府之间合作、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已经产生出了非常丰富的理论模式,但一国之内的跨境合作,在已经实现了这么多年的前提下,很遗憾并没有贡献出非常好的理论。前期研究,发现还是有不少学者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不少的努力。比如说从静态的角度来看,有的学者就已经提出了大湾区内部之间的粤港澳三地的政府之间的合作,它是一种异质性合作,那么这么多年也在发生变化,不同学者提炼出一些动态概念,有的认为是从伙伴到合伙人,有的认为是从科层制到网络的合作,还有人进一步认为是从松散的网络到紧密的网络的合作,还有一些学者提出,这个地方的政府间合作已经从从行政区合作过渡到区域治理的模式,这些概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三地的政府间合作的基本的趋势,
何俊志提到,第二个视角更加超越,不仅仅看三地的政府之间的合作,在这种框架之下,中央的权威非常重要,也有一些学者试图提出一些新的方向。有人认为,地方合作体现一种权威多层治理模型,另外一些学者认为这个地方的合作的推进模式,是纵横联动模式。这些经验层面的概括,如果要从理论上做一个提升,其实就会发现前面概括的第一种模式,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区域主义的理论,在考虑政府合作的时候,其实很多的理论资源都来自于欧盟、来自欧盟的成员国家在合作过程当中的政府间主义,即各个前沿政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然后进行理性选择。
何俊志谈到,因此理论的假设是一个有限的理性。如果从理论上来观察,我们会发现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这个区域主义的合作,其实比较能够解释1998年到2008年之间的三地政府之间的关系;而超区域主义的视角,比较能够解释2008年之后的三地政府之间的合作模式。但是麻烦在哪里呢?1998年之前,其实三地政府之间就有非常多的合作,但是在这两个现有的理论模式之下,我们是捕捉不到的。
何俊志认为,即使在这样的两个时间段的范围之内,合作的深层的激励,这两种模式它其实是捕捉不到抓不到那么深的。同样是我们看一国之内的一个合作,你比如说纽约湾区它的特色就是超越三地政府之外,我们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来主导合作的事务。旧金山湾区它是政府联合起来组建政府监督委员会,来实施这个地方的一个规划。
何俊志谈到,但是它跟政府间主义比较类似的是,我们的解释的对象也是放在大湾区的区域之内,但是跟区间主义的不同的是,合作的核心主体不是三地政府,而是三地政府所管辖的部门,跟朝屈主义比较类似,那就是我们的一个理论假设,它是一个有限理性,但是主导者他不是来自于这个区域之外,就跟超区域主义不一样,而是这个区域之内,这是框架的基本的假设。它的一个真正的独特性在哪里呢?不管你三个地方的政府要怎么合作,其实它的初始动力政府在合作之前,他要征求各个部门的一个意见,是部门意见上升到本地政府以后,才发动成他们合作的初始的协议。
何俊志表示,这个初始的协议经过三地政府即使达成共识,他最后在执行的环节也需要三地政府两两之间达成一个合作的协议,它才能够最后的实施。不管是决策的动力的来源,还是这一项政策的实施,其实都是取决于三地的政府所属的部门之间的两两合作的关系是不是能够巩固下去,为什么会这样子?我们看在中央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之前,这三个地方其实是很难合作,因为与国家之间很难合作,一般的普通的行政区之间的合作模式也贯彻不去,但是客观上这三个行政区域之间又毕竟面临一些共同的公共产品供给当中的困境,区域之内的跨境的公共产品的一个供给又必须让他们合作。
何俊志提到,我们大家都知道三地的合作,粤港和粤澳之间的政府间合作却是最初始的一个发动,就是一个供水,这其实是个偶然事件出发的。七八年之后,为了打击走私,大家开始边境联络,那么在边境联络的过程中,大家也开始接触部门也接触,然后延伸到了气象部门之间的这样一个合作,这就是1998年之前,在三地政府没有正式的接触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有三个部门之间,他们构建出了一个比较常态的合作机制,怎么来合作呢?
何俊志表示,首先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项目需求,然后两个部门之间去建立小组,那么在不同的阶段上,这两个部门达成协议就推进一个共同的小组来工作。但实际上即使在中央介入以后,同样也是我们看到中央的各个部委在跟特区政府或者是跟三地的政府来签订协议,就是中央政府除了三地的部门合作以外,政府间合作也好,中央介入以后,它最后落地其实都是由部门层面来落地的。
何俊志提到,1998年之后,政府之间合作是延续的前期的项目式合作的模式,与部门间合作为主,但是这个时期由于政府与政府之间开始接触,所以小组合作的模式就开始在其他部门扩散。1998年和2017今年这一个时期,政府已经签订了协议,政府间合作的层次就明显的增多,他有联席会议,有工作会议,还有联络会议。但是实际上,日常的运作,常态性的机构仍然是下面的专责小组,而专责小组同样是部门之间的一个合作的载体,最新的合作模式,中央直接来主导,这就是我们看到的横琴模式。
何俊志认为,紧密的原因也有典型的特点,就是粤港澳的合作到现在为止还停留在行政层面,但是长三角的合作就已经上升到了立法层面,它的立法机关之间已经开始的协作,他们所处理的矛盾其实也主要就是区域之间的矛盾,而不存在部门之间的这样一个冲突,为什么我们就可以看到非常清晰的线路,就是在上海解放以前,其实上海解放前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他们就有一个强制性的合作的制度载体,就是中共中央华东局。么这个华东局后来就延伸成了华东协作区,就是它华东这个机制其实是一直在延续。1982年国务院正式为了推动三地的合作,由国中央直接设立了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这个规划办公室的推动之下,浦东开放以后又进一步演化成长三角长江三角中城市经济协调会,这已经是一个常态性的协调机构。通过一个结论,通过上面的一个介绍,我觉得这几点结论还是可以得出的。
何俊志指出,第一个大湾区的合作,三地的政府的合作,它其实启动的模式是一种需求主导,这个需求主导是由偶然的因素触发的,偶然因素的需求驱动的模式,它触动的是一种小组合作模式,这个小组合作模式它主要取决于这个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这样一个合作,那么所以在初期它就形成了一种比较强劲的路径的依赖,而这个路径的依赖即使到了中央主导以后,在横琴的这样一个重要的关键节点上,它仍然得以强化。所以我们可以看得到从合作的那一天开始,一直到今天为止,大湾区三地政府之间的合作的最核心最重要的一条核心线索,部门之间的这样一种合作,那么我个人觉得这样一个发现还是比较有意义的第一个意义。理论上我们终于可以提出一个一国之内的跨境合作,政府之间的合作的模式的理论的模型。第二可能不管是三地政府还是中央,都要深刻的进一步去挖掘这种与部门之间的合作为核心的合作模式,它的优势和缺点在哪。
中评社香港11月30日电(记者陆文煜)前日,香港城市大学公法与人权论坛和公共事务及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香港特区25周年:回顾与展望”学术会议,邀请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从各自专业视角对香港特区过往经验、教训及未来前景作深入交流、研讨与展望。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院长何俊志表示,从民间到部门之间的小组合作,到最后一个阶段的中央主导,给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指引,核心是小组部门之间的合作,是一个事实,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何俊志认为,国内的政府之间合作、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已经产生出了非常丰富的理论模式,但一国之内的跨境合作,在已经实现了这么多年的前提下,很遗憾并没有贡献出非常好的理论。前期研究,发现还是有不少学者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不少的努力。比如说从静态的角度来看,有的学者就已经提出了大湾区内部之间的粤港澳三地的政府之间的合作,它是一种异质性合作,那么这么多年也在发生变化,不同学者提炼出一些动态概念,有的认为是从伙伴到合伙人,有的认为是从科层制到网络的合作,还有人进一步认为是从松散的网络到紧密的网络的合作,还有一些学者提出,这个地方的政府间合作已经从从行政区合作过渡到区域治理的模式,这些概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三地的政府间合作的基本的趋势,
何俊志提到,第二个视角更加超越,不仅仅看三地的政府之间的合作,在这种框架之下,中央的权威非常重要,也有一些学者试图提出一些新的方向。有人认为,地方合作体现一种权威多层治理模型,另外一些学者认为这个地方的合作的推进模式,是纵横联动模式。这些经验层面的概括,如果要从理论上做一个提升,其实就会发现前面概括的第一种模式,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区域主义的理论,在考虑政府合作的时候,其实很多的理论资源都来自于欧盟、来自欧盟的成员国家在合作过程当中的政府间主义,即各个前沿政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然后进行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