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对特定外国对日投资者进行审查

  中评社香港1月22日电/日本政府将针对海外企业对日投资设立新的事前审查制度,把可能协助外国政府进行资讯收集的企业归类为“特定外国投资者”,并强制要求其在投资前提交申报。这一措施被认为针对中国企业。

  日经新闻消息,根据现行制度,对安全保障领域至关重要的“核心行业”(如核能、通信等)中上市企业股份的收购,当收购比例达到1%以上时,需要向主管部门进行事前申报并接受审查。如果被判断对安全保障或公共秩序有影响,当局可以建议或命令停止出资。

  如果当收购股份比例低于10%,且满足“外国投资者不参与董事会”、“不在股东大会上主动提议转让或废除重要业务”等条件时,可以豁免事前申报。这些条件是否满足主要由企业自行判断。然而,这种豁免制度被认为在防止资讯外泄方面存在不足。

  2021年日本电商乐天集团接受了中国网际网路巨头腾讯控股子公司3.65%的出资。由于腾讯主张此次出资的目的是“纯投资”,不参与经营管理,因此未被列入事前审查的范围。

  2017年中国实施《国家情报法》,要求个人和组织协助国家工作。由于受到该法律的约束,中国企业对作为关键基础设施的通信企业进行投资,引发了美国政府的关注,就此向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和财务省询问《外汇及外国贸易法》的相关处理。

  日本财务省计划最早在今年春季修订《外汇及外国贸易法》的政令,新增相关规定。将具有向外国政府提供资讯法定义务的企业和个人划分为“特定外国投资者”。目前,只有中国被认为具有全面性资讯提供义务的相关法律。

  新的规定要求,这些特定外国投资者在收购包括核心行业以外的所有受监管企业的上市股份1%以上时,必须进行事前申报。此外,对特定外国投资者持有50%以上表决权的组织,也将适用同样的规定。

  为防止特定外国投资者实际控制的企业逃避监管,对电力输送、铁路等“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指定的基础设施企业的投资,不再适用豁免制度。

  在中美对立的背景下,全球对出于安全保障考虑的外国企业投资的监管趋势愈发明显。美国在2018年通过《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强化了对重要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审查。

  欧盟在2019年制定规则,对半导体等关键领域投资的审查,要求成员国共用资讯。欧美之后也强化了相关规定。

  日本执政党的自民党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本部在2024年9月提出建议,要求对可能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投资,基于投资者及投资对象的属性进行限制审查。

  在军民两用技术普及的背景下,防止企业资讯外泄的重要性愈加突出。然而,日本的对内直接投资余额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处于最低水准。因此,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同时,日本必须兼顾吸引有助于经济增长的海外资金和人才,推动投资促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