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退休金缩水 前大法官声请“释宪”受挫

司法大厦外观。(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13日电/2011年从“中央研究院”退休并担任“司法院”大法官的汤德宗,2019年卸任大法官,但他对“中央研究院”提告主张,政府推行所谓年金改革“不真正溯及既往”地大幅削减之前审定之月退休所得,提起行政诉讼败诉确定后,声请裁判“宪法”审查,但吕太郎等3大法官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汤主张最高行政法院确定判决抵触“宪法”保障大法官独立行使职权,明定任期保障之意旨,确定终局判决之认事用法抵触“宪法”第80条(法官独立审判原则)、第81条(法官身分及俸给保障原则),已达明显重大程度,应受“违宪”宣告,声请裁判“宪法”审查。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大法官吕太郎及蔡宗珍、朱富美组成的审查庭认为,汤并非针对确定终局判决究有何误认或忽略基本权利重要意义,或违反通常情况下所理解之“宪法”价值等抵触“宪法”之情形,其声请与声请裁判“宪法”审查之法定要件尚有未合,以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汤德宗原本是“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员,2011年10月1日退休生效,并于同日起就任“司法院”大法官,年金改革后,他经“中研院”核定退休薪级为770薪点,退休金种类为月退休,退抚新制实施前、后年资分别为12年、16年,合计28年,重新计算并审定他每月退休所得。

  汤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中研院”处分重新计算并审定者,是因他就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前,是“中研院”退休人员,依退抚新制实施后核定年资及退休金给与,这与他退休后因再任“司法院”大法官,基于大法官职位之任期保障所取得之法律上地位属二事。

  合议庭主张,汤主张“中研院”的处分不真正溯及适用2018年7月1日施行之退抚条例,大幅削减他已取得之月退休金,违背“宪法”设大法官任期保障之意旨,抵触“宪法”上信赖保护原则,没有理由,判决驳回,汤提上诉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声请裁判“宪法”审查遭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