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证实收到绿委声请宪诉法暂时处分

蓝委吴宗宪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中,针对宪诉法提出相关质询。(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1月15日电(记者 张嘉文)“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行政院”以三大窒碍难行理由提出覆议,经“立院”10日投票后否决,“赖政府”抛出可提“预防性权利救济”的想法。“司法院”证实,今天已收到民进党51位“立委”共同声请的暂时处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司法院”、“法务部”率所属相关单位列席就“司法诉讼实务上关于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适用”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司法院”副秘书长王梅英、“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杰出席。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宗宪质询时问及,到现在为止,有任何机关、或是个人,对于这次“宪法”诉讼法有提出预防性的权利救济?

  “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杨皓清说,如果是暂时处分,根据“司法院”的报告,预防性权利救济与暂时性权利救济是分开处理,目前就预防性权利救济定位在准用刑事法或是民事诉讼法的话,目前是没有。

  但杨皓清接着说,如果是暂时处分,目前针对宪诉法的话,今天早上已有人民提出声请,刚刚在开会期间,书记厅有传讯息给他,今天有收到民进党委员具状声请,“宪法”审查以及暂时处分。

  而“司法院”提出的书面报告指出,在民事、家事和行政诉讼,都有类似机制。“司法院”特别强调,宪诉法有“与行政诉讼法之规定不相抵触者可准用”的规定,形同认可法律能否在公布前宣布失效,是可“准用”行政诉讼法规定。

“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杨皓清(中)。(中评社 张嘉文摄)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请“司法院”、“法务部”率所属相关单位列席,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中评社 张嘉文摄)

蓝委吴宗宪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中,针对宪诉法提出相关质询。(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1月15日电(记者 张嘉文)“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行政院”以三大窒碍难行理由提出覆议,经“立院”10日投票后否决,“赖政府”抛出可提“预防性权利救济”的想法。“司法院”证实,今天已收到民进党51位“立委”共同声请的暂时处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司法院”、“法务部”率所属相关单位列席就“司法诉讼实务上关于预防性权利救济之适用”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司法院”副秘书长王梅英、“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杰出席。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宗宪质询时问及,到现在为止,有任何机关、或是个人,对于这次“宪法”诉讼法有提出预防性的权利救济?

  “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杨皓清说,如果是暂时处分,根据“司法院”的报告,预防性权利救济与暂时性权利救济是分开处理,目前就预防性权利救济定位在准用刑事法或是民事诉讼法的话,目前是没有。

  但杨皓清接着说,如果是暂时处分,目前针对宪诉法的话,今天早上已有人民提出声请,刚刚在开会期间,书记厅有传讯息给他,今天有收到民进党委员具状声请,“宪法”审查以及暂时处分。

  而“司法院”提出的书面报告指出,在民事、家事和行政诉讼,都有类似机制。“司法院”特别强调,宪诉法有“与行政诉讼法之规定不相抵触者可准用”的规定,形同认可法律能否在公布前宣布失效,是可“准用”行政诉讼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