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批检方断章取义 趁休庭向媒体大吐苦水

郑文灿14日到桃园地院第三次出庭。(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桃园1月14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7月遭收押禁见,8月底遭起诉后以新台币2800万元交保。郑案一审14日第三次开庭,检辩双方激烈攻防3小时30分钟。郑不但在庭讯短暂休息10分钟期间,跑出法庭向媒体大吐苦水,还在庭讯最后痛批检察官对郑案相关会议记录断章取义,他绝对没有不法。

  郑文灿在勘验完2段录音档的10分钟休息空档,离开法庭在走道上和媒体大吐苦水,强调勘验的2017年9月7日会议录音译文,漏掉了会议决议的内容,因为当时会议根本还没开完。郑虽然戴着口罩,人也瘦了一大圈,但从言谈举止间可以明显感觉到,过去那个能言善道的郑文灿已经又回来了。

  郑文灿14日下2时11分抵达法院,准备程序庭在下午2时30分准时召开,郑同样由王牌律师团陈永来、锺维翰与何祖舜担任辩护律师,桃园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公诉组检察官邱健盛与陈宁君担任公诉检察官应战。郑案的检察官陈嘉义则全程都坐在旁听席抄笔记。

  14日庭讯焦点主要是勘验2017年3月31日和9月7日两次桃园市政府会议纪录的关键录音档,主要是想厘清郑文灿是否有在会议中主导土地开发案,但因郑的王牌律师团对录音译文相当字斟句酌,现场犹如在上国文课般,一下挑错字,一下又修改字义和语词,处处锱铢必较,所以勘验速度相当缓慢,光是勘验两段录音档就耗时逾1小时30分。

  郑文灿随后果然在庭讯最末炮火全开表示,2017年3月31日的会议,是时任营建署长许文龙到桃园市政府和他一起共同主持会议,当时会议决议为“由桃园市政府经发局撰写会议计划来争取国家重大建设计划”,许当时就说这个计划是自己发想的,并建议桃市府这样做。因为如果是他决定的,会议记录不会写成“桃园市政府经发局”,而是会直接称为“经发局”,而“区段征收的困难度,改采市地重划”也是许文龙的发言,这是营建署的建议案。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离开桃园地院。(中评社 卢诚辉摄)

  他质疑,检察官的最大误会是并未通篇看完2017年3月31日的会议纪录是在处理什么问题?当时许文龙说9公顷(郑案系争土地)的已经那入“二通”(林口特定区和工五工业区第二次通盘检讨)通过了,而按照“宪法法庭”的解释,所谓的“通盘检讨”视同法律,对各级机关都有约束力,因此当时9公顷土地本来就可以自办土地重划申请,这是检察官断章取义。

  郑文灿指出,那次会议是要处理其他的41公顷土地,许文龙当时是要跟桃市府讨论工五扩大案,而不是讨论华亚重划案,所以才要专案报给“行政院”,免区段征收,改采市地重划。许当时会建议改采市地重划的主因是,桃园航空城区段征收遇到重大挑战,许才会想改尝试用市地重划的方式看是否可行,所以那次会议是在讨论其他的41公顷土地是否要专案呈报给“行政院”,该案若专报给“行政院”免区段征收,因为几乎没有前例,困难度很高,因此就决定采区段征收。

  郑文灿说,综观全案有关9公顷的部分,只要引述到都市计划农业区变更使用审议规范,就是要百分之百取得所有地主的同意,这个规定他在2017年1月和9月都有强调过,而这两次会议也是另一被告廖俊松因来市府陈情而有参加的会议。他在1月的会议中就强调,要按照审议规范取得百分之百所有土地持有人的同意,若没有百分之百就要改成“公办”。9月7日的会议他也再次强调,只有取得百分之百所有地主的同意,才能申请自办市地重划,他在这两次会议中都已明确告知廖,市府的立场就是依法行政,桃市府并未放宽规定。

郑案14日一审第三次开庭,郑在休庭期间走出法院在走道上向媒体大吐苦水。(中评社 卢诚辉摄)

郑文灿14日到桃园地院第三次出庭。(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桃园1月14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7月遭收押禁见,8月底遭起诉后以新台币2800万元交保。郑案一审14日第三次开庭,检辩双方激烈攻防3小时30分钟。郑不但在庭讯短暂休息10分钟期间,跑出法庭向媒体大吐苦水,还在庭讯最后痛批检察官对郑案相关会议记录断章取义,他绝对没有不法。

  郑文灿在勘验完2段录音档的10分钟休息空档,离开法庭在走道上和媒体大吐苦水,强调勘验的2017年9月7日会议录音译文,漏掉了会议决议的内容,因为当时会议根本还没开完。郑虽然戴着口罩,人也瘦了一大圈,但从言谈举止间可以明显感觉到,过去那个能言善道的郑文灿已经又回来了。

  郑文灿14日下2时11分抵达法院,准备程序庭在下午2时30分准时召开,郑同样由王牌律师团陈永来、锺维翰与何祖舜担任辩护律师,桃园地检署则由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公诉组检察官邱健盛与陈宁君担任公诉检察官应战。郑案的检察官陈嘉义则全程都坐在旁听席抄笔记。

  14日庭讯焦点主要是勘验2017年3月31日和9月7日两次桃园市政府会议纪录的关键录音档,主要是想厘清郑文灿是否有在会议中主导土地开发案,但因郑的王牌律师团对录音译文相当字斟句酌,现场犹如在上国文课般,一下挑错字,一下又修改字义和语词,处处锱铢必较,所以勘验速度相当缓慢,光是勘验两段录音档就耗时逾1小时30分。

  郑文灿随后果然在庭讯最末炮火全开表示,2017年3月31日的会议,是时任营建署长许文龙到桃园市政府和他一起共同主持会议,当时会议决议为“由桃园市政府经发局撰写会议计划来争取国家重大建设计划”,许当时就说这个计划是自己发想的,并建议桃市府这样做。因为如果是他决定的,会议记录不会写成“桃园市政府经发局”,而是会直接称为“经发局”,而“区段征收的困难度,改采市地重划”也是许文龙的发言,这是营建署的建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