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罢免潮 翁晓玲喊“修宪”直接罢免“总统”
柯建铭虽喊罢免韩国瑜喊得大声,但根据《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院长、副院长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人数提议,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得予以改选。以民进党在“国会”的人数,加上蓝白合作下,柯建铭的倡议难以实现。
中时新闻网报导,翁晓玲指出,原来赖清德说的“民主的纷争,要用更大的民主来解决”,就是想用罢免来解决输不起的事。如果罢免是解决当前台湾宪政民主危机的重要手段,那么罢免“总统”,自然不能排除在外。
翁晓玲强调,目前“宪法”规定,罢免“总统”只能由“立法委员”提案,罢免“总统”案成立后才交由人民投票表决,就只有一项罢免“总统”的方法。然而,“总统”既已由人民直选,为何人民无法直接行使“总统”罢免权?用更直接、更大的民主去解决不适任“总统”的问题?
翁晓玲表示,县市首长、民意代表的罢免,均是由人民连署提案,以展现直接民主、实现直接民权,故罢免“总统”的提案,理应比照办理,交由人民作主。翁晓玲也表示,她深知“修宪”虽然不易,但让人民有权直接罢免“总统”,不失为一个可以节制“总统”权力的做法,因此也喊话增订“总统、副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直接罢免之”的“修宪”案。
然而“修宪”的门槛相当高,需要四分之三“立法委员”出席且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员”同意,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且进行六个月公告后,三个月内进行投票复决,票数要达到选举人总额过半数的同意后才能通过。换言之,除非有绿委倒戈,否则要在此届“立院”席次比例下“修宪”,恐难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