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招 柯建铭抛公投解散“国会”
中时新闻网报导,柯建铭在记者会上指出,有人说他要提解散“国会”是疯狂、没有“宪法”常识,他解释,《宪法》第57条规定,“立法院”可以对于“行政院”重大政策不认同变更之,“立法院”是权力分立原则,“立法院”有权力去对抗“行政院”,他就是用此条把核四废掉,后来李登辉“修宪”,冻结“宪法”57条,但“立法院”可以“倒阁”解散“国会”。
柯建铭说,但是蓝白现在过半,需要“倒阁”吗?后来大法官释字645号解释,指出“立法院”可以提出公投,符合“宪法”主权在民与人民有创制、复决权,民意最重要,“修宪”就要公投,解散“国会”是更小的事情,解散“国会”用公投是可以的,否则完全没有主权在民的机制,这是唯一的机会。
柯建铭强调,国民党“毁宪乱政”,在“立法院”完全“违宪”、违法,我们“合宪”、合法的行为何错之有?民主必须往前走,“国家”必须更进步,老柯没有在怕,请国民党不要胡言乱语,韩国瑜、江启臣两个是罪魁祸首;他表示,看到民意沸腾,我们要回归民意,主权在民,民意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