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倡加强向小店宣传食安
中评社北京1月4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委员陈凯欣表示,相关食物标签法规于2010年7月生效,沿用至今,大部分市民已习惯,惟市面上仍有部分店铺未有遵从相关法规,“有部分少数族裔朋友会想是自己(国家)拿回来的糕点,并不属于预先包装,可能会出现误会。”她指在相关情况下,需要食环署加强巡查及跟进。
陈凯欣同时指出,预先包装的食物如没有贴上食物标签,后果可大可小,其中“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和“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以及食物中如含有致敏的材料,例如花生、坚果类及添加剂等,相关资讯都影响食物安全,如欠缺,除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外,亦增加致敏的风险。她建议当局除了加强巡查打击,在初犯警告下,有关部门还应到相关小店多作宣传,尤其少数族裔人数增加,如对相关法例不清楚,会造成一定影响。她又补充需特别针对该些人士制作合适的宣传单张,教育食物安全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