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不认酬庸、变色 强调一生不求官

台“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12月10日电(记者 黄筱筠)台“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今天表示,有人质疑他的提名是政治酬庸,可是要获得“立院”通过非常不容易,这么崎岖困难的路,怎么能说是酬庸。他的政治经历曾跨越不同党派,被认为是变色,但不忠于特定政党,岂不就是他只忠于专业、良心的证明。他还强调,“一生不求官!”

  “立法院”今天举行全院委员会,审查“司法院长”被提名人张文贞、“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姚立明在说明报告时指出,他一生不求官,有人质疑赖清德对他的提名是一种政治酬庸。可是,大法官被提名人必须具备一定法定资格,提名前还会经过一定程序。更何况,大法官是要经过“立法院”严格审查,执政党目前在“立法院”席次离过半差好远,要获得“立法院”通过非常不容易,这么崎岖困难的路,怎么能说是“酬庸”呢。

  姚立明表示,他的政治经历曾跨越不同党派,所以被认为是“变色”,是一种不忠的表现。可是不忠于特定政党,不忠于特定意识形态主张,岂不就是他“只忠于专业”、“只忠于良心”的证明。职司守护“宪法”的大法官不正是应该不受任何政党指挥或政治意识形态的左右。

  他说,不论在哪个党派、不论参与哪种活动,坚持“专业与理想”是他参与公共事务唯一的准则,此一心志从未改变。因为确信可以凭自身的“宪法”专业以及丰富的政治经验,透过“宪法”解释让人权更精致的落实,让“国家”组织运作更成熟发展,所以他才接受大法官的提名。

  他提到,30多年前,他担任人权协会理事时,接到一件陈情案件,一位来自大陆的老兵在台湾已娶妻生子,因为政府开放探亲使得滞留在中国大陆的元配跨海来台,诉请法院撤销撤销老兵在台湾的所谓“重婚”。

台“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口头报告书。(中评社 黄筱筠摄)

  姚立明表示,台湾早期对新闻自由的侵害多来自外部党政军的干涉与限制,过去大法官的解释都着眼于排除来自外部对新闻自由的干涉,保障所谓“新闻外部自由”。

  姚立明表示,台湾从威权转型民主法治体制后,不论是传统报刊、广播媒体,或新兴有线电视或网路媒体,新闻自由来自外部干涉已逐渐改善,但来自新闻内部的侵害,也就是媒体拥有者对所属编采人员“编辑自由”或“报导自由”的干涉却与日俱增。

  他指出,特别是涉及选举或政治新闻,媒体拥有者多以自身的政治意识强制要求所属新闻工作人员与其配合,致使“宪法”明文保障的“新闻暨言论自由”无法成为新闻工作者的后盾,反而成为媒体老板的护身符,这对“国家”民主政治发展极为不利。

  姚立明表示,他专研“宪法”,深知“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真谛,又因为充分瞭解目前媒体环境或媒体内部运作状况,才知道台湾的“新闻自由”还有一大部分没有实现。如果希望“宪法”保障“新闻暨言论自由”应然性的规范具体落实在实然性的政治生活中,他的政治经历,应有助于未来“宪法”的解释。

院会现场。(中评社 黄筱筠摄)

台“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12月10日电(记者 黄筱筠)台“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今天表示,有人质疑他的提名是政治酬庸,可是要获得“立院”通过非常不容易,这么崎岖困难的路,怎么能说是酬庸。他的政治经历曾跨越不同党派,被认为是变色,但不忠于特定政党,岂不就是他只忠于专业、良心的证明。他还强调,“一生不求官!”

  “立法院”今天举行全院委员会,审查“司法院长”被提名人张文贞、“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姚立明在说明报告时指出,他一生不求官,有人质疑赖清德对他的提名是一种政治酬庸。可是,大法官被提名人必须具备一定法定资格,提名前还会经过一定程序。更何况,大法官是要经过“立法院”严格审查,执政党目前在“立法院”席次离过半差好远,要获得“立法院”通过非常不容易,这么崎岖困难的路,怎么能说是“酬庸”呢。

  姚立明表示,他的政治经历曾跨越不同党派,所以被认为是“变色”,是一种不忠的表现。可是不忠于特定政党,不忠于特定意识形态主张,岂不就是他“只忠于专业”、“只忠于良心”的证明。职司守护“宪法”的大法官不正是应该不受任何政党指挥或政治意识形态的左右。

  他说,不论在哪个党派、不论参与哪种活动,坚持“专业与理想”是他参与公共事务唯一的准则,此一心志从未改变。因为确信可以凭自身的“宪法”专业以及丰富的政治经验,透过“宪法”解释让人权更精致的落实,让“国家”组织运作更成熟发展,所以他才接受大法官的提名。

  他提到,30多年前,他担任人权协会理事时,接到一件陈情案件,一位来自大陆的老兵在台湾已娶妻生子,因为政府开放探亲使得滞留在中国大陆的元配跨海来台,诉请法院撤销撤销老兵在台湾的所谓“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