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芳:陆配递补“立委”须放弃“他国国籍”
中评社台北11月13日电/台湾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设“2年条款”,排名第15名的陆配李贞秀2026年有机会递补成首位中国大陆籍“立委”。民进党籍“立委”李柏毅13日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关切“中国籍人士如何放弃国籍”?台“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立委”宣誓时会有签署具结文件,“内政部”近期也会行文到“立法院”等单位重述相关规定,会与“立法院”审慎处理。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刘世芳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询。
台媒报导,李柏毅指出,台湾民众党声称,所有不分区“立委”2年后会辞职,也就是说,原本不分区排序,会从第9名到第16名递补,里面包含一位中国籍陆配李贞秀,她能不能递补成为“立委”,“内政部”有什么解释?
刘世芳表示,根据《“国籍法”》20条里面,凡是具有“外国籍”的话都应该放弃,也就是如果宣示登记成为“立法委员”或其他民意代表,就应该放弃他的其他“他国国籍”。
李柏毅追问“中国籍怎么放弃?”刘世芳表示,中国籍的放弃,在委员宣誓就职时,给一张签署具结部分,同时在这2天再重述“内政部”2009年的公文给“立法院”,要求如果已经有人登记正式成为“立委”时,他就应该签署他在就任“立法委员”时,有无取得“外国国籍”,“到职日1年内就要完成丧失‘该国国籍’,以及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相信李柏毅应该也有签。
刘世芳表示,现在会行文到“立法院”在内,未来有“立委”就“国籍法”20条相关规定要有回覆书,如果取得回覆书,要求外馆或其他单位,找这些委员是否有其他“他国国籍”,如果确认有其他“他国国籍”,按照选罢法规定,就应该丧失“立法委员”的资格。
李柏毅继续追问,好像没有办法去放弃中国籍。刘说,“这个要问有中国籍的人”,问题是这样,就“国籍法”的规定,还有“宪法”上的规定,只能忠诚的对象就是“中华民国”,而不是“其他国家”。
李柏毅强调,“我在这里要表达的是,如果中国只能丧失户籍,而不能丧失国籍的话?如果有相关的这种人,就算她已经签署她放弃‘其他国籍’,有一天,中国会宣布,她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这一点,建议“内政部”还是要非常审慎更积极的作法。
刘世芳说,“当然,那我们要请求‘立法院’要帮忙,以前已经曾经有案例,他因为有其他‘外国国籍’,必须解职或先辞职,完成这样的程序”。李再次提醒刘,以前的案例是美国,现在这案例是中国,“这更可怕,我们要更审慎”,刘回覆:“内政部”会跟“立法院”相关单位审审慎处理这件事情。
中评社台北11月13日电/台湾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设“2年条款”,排名第15名的陆配李贞秀2026年有机会递补成首位中国大陆籍“立委”。民进党籍“立委”李柏毅13日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关切“中国籍人士如何放弃国籍”?台“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立委”宣誓时会有签署具结文件,“内政部”近期也会行文到“立法院”等单位重述相关规定,会与“立法院”审慎处理。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刘世芳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询。
台媒报导,李柏毅指出,台湾民众党声称,所有不分区“立委”2年后会辞职,也就是说,原本不分区排序,会从第9名到第16名递补,里面包含一位中国籍陆配李贞秀,她能不能递补成为“立委”,“内政部”有什么解释?
刘世芳表示,根据《“国籍法”》20条里面,凡是具有“外国籍”的话都应该放弃,也就是如果宣示登记成为“立法委员”或其他民意代表,就应该放弃他的其他“他国国籍”。
李柏毅追问“中国籍怎么放弃?”刘世芳表示,中国籍的放弃,在委员宣誓就职时,给一张签署具结部分,同时在这2天再重述“内政部”2009年的公文给“立法院”,要求如果已经有人登记正式成为“立委”时,他就应该签署他在就任“立法委员”时,有无取得“外国国籍”,“到职日1年内就要完成丧失‘该国国籍’,以及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相信李柏毅应该也有签。
刘世芳表示,现在会行文到“立法院”在内,未来有“立委”就“国籍法”20条相关规定要有回覆书,如果取得回覆书,要求外馆或其他单位,找这些委员是否有其他“他国国籍”,如果确认有其他“他国国籍”,按照选罢法规定,就应该丧失“立法委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