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研究探索整改评估机制、问责机制。西藏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监督,推动巡视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8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关于规范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按照“动态化实施、分单位打分、全链条评估”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责任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分别细化评价指标等内容,着力加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全面评估,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提供制度规范。同时,细化市县两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切实提升巡视整改工作质效。
“总体来看,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能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改体制机制,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了较好效果。”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和全面评估的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如注重以规范促高效整改,曲水县在建立整改台账基础上,对巡视反馈的50余项问题逐一建档成册,定期梳理整改进度、跟进督办整改落实;注重督导检查,八宿县通过工作提醒、下达督办、实地督导和监督谈话等多种方式,坚决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据瞭解,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反馈完成后,被巡视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主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860余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0.8%。
“我们将持续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特别是督促其在强化执行上下功夫。同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持续盯住不放,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松、解决不彻底决不放手,以高质量巡视整改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研究探索整改评估机制、问责机制。西藏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监督,推动巡视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8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评估办法》《关于规范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按照“动态化实施、分单位打分、全链条评估”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责任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分别细化评价指标等内容,着力加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全面评估,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提供制度规范。同时,细化市县两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切实提升巡视整改工作质效。
“总体来看,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能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改体制机制,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了较好效果。”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和全面评估的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如注重以规范促高效整改,曲水县在建立整改台账基础上,对巡视反馈的50余项问题逐一建档成册,定期梳理整改进度、跟进督办整改落实;注重督导检查,八宿县通过工作提醒、下达督办、实地督导和监督谈话等多种方式,坚决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