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四大看点

  中评社香港10月10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10月10日起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报导,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望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草案征求意见稿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看点一: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此次公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明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专家表示,社会各界普遍希望通过立法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界普遍认为,从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这将让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看点二:拟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草案征求意见稿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同时,草案征求意见稿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