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具五大意义
中评社香港9月26日电(记者陆文煜)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与跨境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在线上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韩大元在开幕致辞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是促进“一国两制”在大湾区建设的新实践,也是构建法律服务市场新格局的新举措,更是推动大湾区法治化的新探索,具有五大意义。他希望法学界能从学术角度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在法律服务市场的新探索,法学院能思考我们需要哪种法学院、需要哪种法学教育合作的新思路。
韩大元表示,最近加拿大智库菲沙研究所公布《世界经济自由度2022年度报告》,香港再度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刚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也显示,香港排名世界第四。香港回归25年,虽然经历各种挑战和风险,但在“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持续巩固,自由开放的法治和营商环境继续保持,司法独立及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依旧受国际社会认可。
韩大元指出,两年前,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挥港澳法律执业者的专业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两年过去,我们能看到这个制度所具有的创新性、前瞻性、战略性,以及在拓展“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中的理念和实践创新。这一决定是促进“一国两制”在大湾区建设的新实践,也是构建法律服务市场新格局的新举措,更是推动大湾区法治化的新探索。
韩大元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有以下五点意义。
第一,有助于为港澳执业律师进入内地执业提供一个特殊通道和制度化平台。
第二,有助于让熟悉国际市场、精通国际法和普通法同时熟悉内地法律的港澳律师到大湾区执业,不仅能提升内地的国际法律服务水平,同时也是制度上的大胆创新。过去,港澳律师不能在内地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有助于大力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做好规则衔接和机制衔接,提升大湾区整体的法治化、国际化和市场化。同时,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也有助于香港在大湾区吸引国际优秀人才。
第四,有助于推动两地专业领域的资格互认,构建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的环境。可以探索在“一国两制”下如何建立完善的、专业的互认制度,至少这两年的试点能提供新思路和新经验。
第五,有助于促进两地的法律交流和优势互补。内地和港澳的法律经验及智慧在大湾区融合,不仅能推动大湾区的法治建设,也可让香港成为全球最有活力的国际化一流法律服务市场。
韩大元表示,希望法学界从学术角度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在法律服务市场的新探索,特别是三地法学院的院长们,面对这样一个难得的机遇,如何合作培养未来的法律服务市场人才、全球的国际化人才。大湾区将提供一个三地法律深度合作平台,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学院、需要哪种法学教育合作的新思路?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律师职业探索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韩大元指出,今次研讨会是对过去两年的经验总结和评估,也是对未来一年试点的展望。一般试点是两年,这个新制度的试点期是三年。期待今次会议,一方面要总结成功经验,为一年以后由试点进入全面的实施做好制度衔接;同时也要合理地回应港澳律师想报名、但面临的实际问题。比如,报名条件要求具备中文的写作能力、普通话的沟通能力等等,这当然是在内地执业必要的,但一些港澳律师本身存在一些背景和教育差异。我们从试点转入全面实施时,是否像“一国两制”一样,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充分发挥“一国两制”所给予的创造性和灵活性,在报名条件上做一些必要的探索。如果我们回应了这种合理的关切,相信更多港澳律师成为大湾区律师,推动大湾区发展。
中评社香港9月26日电(记者陆文煜)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与跨境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在线上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韩大元在开幕致辞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是促进“一国两制”在大湾区建设的新实践,也是构建法律服务市场新格局的新举措,更是推动大湾区法治化的新探索,具有五大意义。他希望法学界能从学术角度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在法律服务市场的新探索,法学院能思考我们需要哪种法学院、需要哪种法学教育合作的新思路。
韩大元表示,最近加拿大智库菲沙研究所公布《世界经济自由度2022年度报告》,香港再度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刚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也显示,香港排名世界第四。香港回归25年,虽然经历各种挑战和风险,但在“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持续巩固,自由开放的法治和营商环境继续保持,司法独立及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依旧受国际社会认可。
韩大元指出,两年前,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挥港澳法律执业者的专业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两年过去,我们能看到这个制度所具有的创新性、前瞻性、战略性,以及在拓展“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中的理念和实践创新。这一决定是促进“一国两制”在大湾区建设的新实践,也是构建法律服务市场新格局的新举措,更是推动大湾区法治化的新探索。
韩大元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有以下五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