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日菲泛化准联盟合作,挑战亚太秩序
来源:中国网 作者:于海龙
7月8日,日本与菲律宾正式签署《互惠准入协定》,这将使日菲安保合作的紧密程度与制度化程度得到质的提升,也标志着日菲安保合作已具有准联盟属性。日菲《互惠准入协定》是日本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签署《互惠准入协定》之后的第三份具有准联盟性质的安保合作文件,也是日本与亚洲国家签署的唯一一份《互惠准入协定》。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日美联盟合作的基础上,不断与其他国家开展具有准联盟性质的双边或小多边安保合作。日本准联盟合作出现明显的泛化与网络化趋势,对亚太地区秩序稳定带来严重挑战。
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应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但多年来日本政府却罔顾和平宪法的明确要求,不仅持续强化日美联盟合作,还不断突破“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利用“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机制向菲律宾等国出口武器装备,通过与英、澳、菲等国签署《互惠准入协定》等安保合作文件,建立一系列准联盟性的安保合作,破坏战后国际秩序的和平与稳定,鼓动国家间对立、对抗,不断蚕食日本和平宪法,致使日本和平宪法名存实亡。
日菲《互惠准入协定》的签署,是日本右倾化加剧、新民族主义思潮高涨背景下的产物。该文件具有鲜明的对华指向性,给亚太地区秩序的稳定与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加剧中菲两国南海领土领海争端,致使南海问题更趋复杂化。中菲两国南海领土领海争端本是中菲两国间的双边事务,日本作为非当事国、南海地区域外国家,积极介入中菲南海争端只会使南海问题更加复杂。目前,菲律宾是日本准联盟伙伴国中唯一一个与中国存在领土领海争端的国家。这必将助长菲律宾马科斯政府在对华关系上的的错误认知,为中菲南海领土领海争端的解决制造更多困难。
三是增加亚太地区国家间关系滑向阵营对抗的“新冷战”风险。随着中美战略竞争的加剧,亚太地区地缘政治格局更加复杂,中美结构性矛盾与中日结构性矛盾交互叠加,东海问题、南海问题、台海问题呈现出“联动”趋势。日本作为亚太地区重要国家,与菲律宾进行双边或多边联合军演,对菲律宾进行安保援助,在南海问题上怂恿菲律宾采取对华强硬立场,为菲律宾的错误行为站台。如今,日本又在日美联盟与美菲联盟基础上,与菲律宾签订具有准联盟属性的条约,必将极大推动日美菲、日美菲澳等小多边安全合作,严重增加南海地区阵营对抗风险。
在和平赤字、安全赤字、信任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的当今国际社会,日菲两国重启冷战色彩浓郁的联盟性合作,给亚太地区国家间关系、地区秩序带来严峻挑战。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说的,国与国之间开展交流合作,不应损害地区国家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不应破坏地区和平与稳定,不应针对第三方或损害第三方利益。各国应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积极推动国家间友好合作,共同致力于构建亲诚惠容的周边命运共同体。
来源:中国网 作者:于海龙
7月8日,日本与菲律宾正式签署《互惠准入协定》,这将使日菲安保合作的紧密程度与制度化程度得到质的提升,也标志着日菲安保合作已具有准联盟属性。日菲《互惠准入协定》是日本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签署《互惠准入协定》之后的第三份具有准联盟性质的安保合作文件,也是日本与亚洲国家签署的唯一一份《互惠准入协定》。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日美联盟合作的基础上,不断与其他国家开展具有准联盟性质的双边或小多边安保合作。日本准联盟合作出现明显的泛化与网络化趋势,对亚太地区秩序稳定带来严重挑战。
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应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但多年来日本政府却罔顾和平宪法的明确要求,不仅持续强化日美联盟合作,还不断突破“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利用“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机制向菲律宾等国出口武器装备,通过与英、澳、菲等国签署《互惠准入协定》等安保合作文件,建立一系列准联盟性的安保合作,破坏战后国际秩序的和平与稳定,鼓动国家间对立、对抗,不断蚕食日本和平宪法,致使日本和平宪法名存实亡。
日菲《互惠准入协定》的签署,是日本右倾化加剧、新民族主义思潮高涨背景下的产物。该文件具有鲜明的对华指向性,给亚太地区秩序的稳定与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加剧中菲两国南海领土领海争端,致使南海问题更趋复杂化。中菲两国南海领土领海争端本是中菲两国间的双边事务,日本作为非当事国、南海地区域外国家,积极介入中菲南海争端只会使南海问题更加复杂。目前,菲律宾是日本准联盟伙伴国中唯一一个与中国存在领土领海争端的国家。这必将助长菲律宾马科斯政府在对华关系上的的错误认知,为中菲南海领土领海争端的解决制造更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