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党员干部从严管好身边人
中评社北京6月18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实践中,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从严管好身边人?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记者:综合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对亲属失管失教”等往往是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请结合实践谈谈,如何深化整治亲情观扭曲、家风不正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从严管好身边人?
郑国志:我们对信访举报、巡察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家风不正的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整治亲情观扭曲、家风不正等问题,倒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责任;针对典型案件,分层分类组织案发单位和地区的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召开家属座谈会,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筑牢家庭廉洁“防火墙”。推动监督向“八小时外”延伸,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点对点”督促整改,推动领导干部自觉约束亲属子女,做到廉洁治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评选“贤内助”“廉内助”,表彰奖励“好家风”“好家庭”,教育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见贤思齐,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
余世明:我们把家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责任。构建清廉家庭建设工作体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等5家责任单位同题共答,深入实施党员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清廉家庭阵地建设、清廉家庭培树工程,联合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纵深推进清廉家风建设。领导干部家庭防线失守多暴露在政商勾连环节,出现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在大力纠治家风不正等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厘清党员领导干部政商交往边界;制定领导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正负面清单,严肃查处“授意、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为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的人请托说情、干扰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等行为。会同组织部门加大查处问责力度,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检查,将隐瞒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个人事项及故意欺骗组织的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构建常态长效日常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
记者: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已写入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党纪国法。实践中,如何把家风建设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家风不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郑国志:我们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监督在前、预防在先,构建常态长效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校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内容,推动教育入脑入心。聚焦“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行为的规定要求,把家风建设融入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管理监督。把家风建设要求作为廉政谈话内容,抓住领导干部成长重要节点,对新任职市管“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其从严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树牢廉洁家风意识,做到慎微慎独慎初。把家风建设纳入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衔接组织、审计、统计、财会等其他监督,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精准开展好监督问责,重点纠治家风不正、优亲厚友、纵容袒护等行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家风建设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严肃查处电子红包、“快递送礼”、违规旅游等问题。
袁华权:我们组建了一支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为骨干的宣讲队伍,进党校、进机关、进基层、进学校、进医院,开展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深入细致解读为配偶子女以权谋私、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的具体表现和处分规定,明纪析理。针对此前查处的家风不正典型案件,总结类型特点,深刻剖析原因,形成典型案例库,拍摄警示教育片,制作“利用职务影响力腐败”系列警示教育动漫,以更直观有力的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把家风建设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摸清底数,抓早抓小,目前我们已经对812名领导干部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在核查涉及领导干部亲属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时,通过关联信息对比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实现有效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做到防微杜渐。如,在与部门“一把手”、新提拔和交流任职领导干部、新入职年轻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中,将家风建设情况作为必谈内容,督促严格管好家属和身边人,严格规范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关口前移,开展廉洁家访活动,以拉家常、访家情、话家风的方式与干部家庭成员进行交流谈心,瞭解家庭生活状况、困难需求等情况。
在严查家风不正案件的同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引导党员干部做廉洁家风建设表率
记者: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等身边人,发挥家风建设在治理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有哪些思考?
郑国志:我们将持续增强思想自觉,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家风建设折射出的理想信念、党性宗旨、纪律规矩,把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品质,转化为建设良好家风、筑牢家庭廉洁防线的生动实践。深化警示震慑,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严查家风不正案件的同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刻汲取家风不正的教训。强化文化浸润熏陶,充分发挥哈尔滨红色革命文化、特色地域文化、先进传统文化优势,推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继承和弘扬革命先辈的好家风好传统,自觉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表率。
余世明:我们将充分发挥清廉家庭建设的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廉政家访机制,做深做实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压缩党员干部权力寻租空间。继续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规定,用常态化督查促进领导干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加强对干部及其家属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用活传统廉洁文化资源,用好本地优秀传统家规家训资源,搜集整理本地保存完整、影响深远、特色鲜明的家风家教故事,常态化开展襄阳家风故事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袁华权:我们将在建设一批家风教育精品课堂上持续发力,把家风教育纳入党校培训、各级党组织生活内容,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廉洁典型、廉洁自律家庭示范讲。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出家庭助廉专题微党课,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在发掘一批清廉家庭典型榜样上持续发力,结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挖掘清廉家规家训,收集清廉家风故事,选树清廉家庭典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清廉家风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以清廉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在培育一批家风家教宣传阵地上持续发力,依托本地廉洁文化阵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清廉家风建设活动,让清廉家风在潜移默化间温润心灵。
中评社北京6月18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实践中,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从严管好身边人?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记者:综合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对亲属失管失教”等往往是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请结合实践谈谈,如何深化整治亲情观扭曲、家风不正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从严管好身边人?
郑国志:我们对信访举报、巡察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家风不正的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整治亲情观扭曲、家风不正等问题,倒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责任;针对典型案件,分层分类组织案发单位和地区的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召开家属座谈会,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筑牢家庭廉洁“防火墙”。推动监督向“八小时外”延伸,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点对点”督促整改,推动领导干部自觉约束亲属子女,做到廉洁治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评选“贤内助”“廉内助”,表彰奖励“好家风”“好家庭”,教育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见贤思齐,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
余世明:我们把家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责任。构建清廉家庭建设工作体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妇联等5家责任单位同题共答,深入实施党员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清廉家庭阵地建设、清廉家庭培树工程,联合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纵深推进清廉家风建设。领导干部家庭防线失守多暴露在政商勾连环节,出现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在大力纠治家风不正等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厘清党员领导干部政商交往边界;制定领导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正负面清单,严肃查处“授意、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为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的人请托说情、干扰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等行为。会同组织部门加大查处问责力度,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检查,将隐瞒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个人事项及故意欺骗组织的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