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兵役体位新规定 免役标准更严

台“国防部长”邱国正。(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22日电/台军方近日预告修正兵役体位区分标准,调整免役体位身高与BMI值门槛;现行157公分以下免役,但新规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者纳替代役体位”。多项疾病免役标准,也增列不少须出示内视影像资料或目视触诊的标准。

  台军方日前公告预告“兵役体位区分标准”第二条附件修正草案,调整最多指标,是衡量是否过胖过瘦的BMI值(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是以体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

  现行规定,常备役体位是BMI值落在“17到31”的役男,修正草案BMI值放宽至“16.5至32”。而“替代役”原征集对象是BMI值介于“16.5到17”与“31至31.5”的役男,新版将标准放宽到BMI值介于“15到16.5”与“32到35”。台军方表示,新的征兵BMI标准是恢复2007年的标准。

  按草案中新版与现行规定对照表,172公分的役男,现行规定免役体位是体重48.6公斤以下、93.4公斤以上;替代役体位是48.7至50.1公斤、91.9至93.3公斤;常备役体位则是50.2至91.8公斤。未来改为:免役体位是44.2公斤以下、103.7公斤以上;替代役体位44.3至48.6公斤以下、94.9至103.6公斤以上;常备役体位则为48.7至94.8公斤。   此外,包括心律不整、心脏冠状动脉病、甲状腺机能过低、贫血或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椎间盘突出症、视力、杜瑞氏症等免役疾病,都调整为较严格的检验规定。例如,心脏冠状动脉疾病须出示如心导管冠状动脉电脑断层血管摄影等证明;关节炎病变,则需合并目视患部肿胀、疼痛及热感,才能达到免役标准。

  台军方表示,此标准是经“内政部”役政署进行役男伤病停役原因分析建议修正,并由“国防部”会衔“内政部”共同修订;征兵役男来源是由“内政部”业管。

台“国防部长”邱国正。(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22日电/台军方近日预告修正兵役体位区分标准,调整免役体位身高与BMI值门槛;现行157公分以下免役,但新规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者纳替代役体位”。多项疾病免役标准,也增列不少须出示内视影像资料或目视触诊的标准。

  台军方日前公告预告“兵役体位区分标准”第二条附件修正草案,调整最多指标,是衡量是否过胖过瘦的BMI值(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是以体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

  现行规定,常备役体位是BMI值落在“17到31”的役男,修正草案BMI值放宽至“16.5至32”。而“替代役”原征集对象是BMI值介于“16.5到17”与“31至31.5”的役男,新版将标准放宽到BMI值介于“15到16.5”与“32到35”。台军方表示,新的征兵BMI标准是恢复2007年的标准。

  按草案中新版与现行规定对照表,172公分的役男,现行规定免役体位是体重48.6公斤以下、93.4公斤以上;替代役体位是48.7至50.1公斤、91.9至93.3公斤;常备役体位则是50.2至91.8公斤。未来改为:免役体位是44.2公斤以下、103.7公斤以上;替代役体位44.3至48.6公斤以下、94.9至103.6公斤以上;常备役体位则为48.7至94.8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