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陈晓峰谈香港法治优势

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受访者供图)

  中评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陆文煜)两会前夕,中评社采访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邀其就香港法治优势、人大释法意义、香港“内地化”内涵、国际调解院落地香港意义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之评价等议题分享观点。

  陈晓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2月底的释法体现了“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此次释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并且释法的方法非常高明,体现了对香港司法独立、高度自治的尊重。对于外媒评价的所谓香港“内地化”,应理解为港人的爱国情怀、家国意识被唤醒,两地互相影响、共同进步。

  谈到香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优秀的现代化法律服务,陈晓峰认为主要体现为三方面:搭建了世界瞩目的国际级网上争议解决平台;吸纳了国际性、多元化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人才;得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关照和支持。国际调解院等国际机构落地香港亦有三大意义:巩固了香港的世界地位;有机会引入和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法律人才;推广应用法律科技服务。

  陈晓峰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是两地法治协同发展的典范。日后香港其他行业想要融入大湾区,可以朝此方向努力。至于未来如何向世界讲好香港故事,陈晓峰提出首先要欢迎全世界的朋友到港亲自走走看看,其次是利用多渠道、多方式、平台、语言、角度分享中国香港优势及实况。

  对于今年的两会建议,陈晓峰主要聚焦于法律科技、创科、民生、国家安全及振兴经济有关的领域。

  陈晓峰,法律研究专家,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仲裁推广谘询委员会成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客席讲师及专业证书课程教务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成员,香港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证书课程教务委员会委员,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

  以下为访谈全文:

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中评社 陆文煜摄)

  人大释法合法、合情、合理且方法高明

  中评社记者: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香港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的解释,乃首次对香港国安法作出解释。您认为,人大释法对于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巩固香港特区的法治建设有何意义?

  陈晓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本次释法为香港法院提供了裁定国安法方面更精准、更清楚的法律理据,顺应民意,得到了法律界的普遍支持,这正体现了“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我认为有两点可以注意:

  第一,释法不仅是人大的权力,亦是责任,人大常委会此次释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

  第二,此次释法的方法非常高明,对“一国两制”、对香港原有的法律基础未造成任何负面的影响。释法没有对某个具体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介入,香港本地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依旧由本地法院自行决定。值得注意,释法可以介入,但并未介入,只不过是提醒香港特区有关司法机构,当前的问题已在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早有成文,提醒立法原意和法官权限,这体现了对香港司法独立、高度自治的尊重。

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中评社 陆文煜摄)

  香港的“内地化”实则为爱国情怀、家国意识被唤醒

  中评社记者:随着国安法的落地实施以及“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全面落实,香港社会各个层面都出现了新变化。但也有一些外媒提出所谓香港“内地化”说法,您对此有何评论?您如何看待新一阶段香港的发展?

  陈晓峰:众所周知,很多时候外媒受到别国政府或某些人士的资助,不免会有一些偏见,有时外国政客或外媒会贼喊捉贼,无端攻击“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是本土自创,并非借鉴国外,香港特区的落实有宪法31条的根据,由人大通过决定。国家对“一国两制”的支持是无庸置疑的,这一点在习近平主席在去年7月1日视察香港时有重申,二十大报告中亦有重提。明白了“一国两制”的定位和由来,就能明白党和国家对“一国两制”的绝对支持,希望爱国者一起贯彻落实、保护爱护“一国两制”。

  “内地化”不应狭隘化理解。基本法提到,“一国两制”要坚持五十年不变,但要注意,资本主义是香港特色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内地现代化的社会主义,这两种制度并非一成不变。香港也会学习来自世界各地、包括内地的长处,这可能就出现了所谓的“内地化”,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同时,内地也在积极学习香港先行先试的方面。这就是一个国家保留两种不同制度的好处,两地不仅是共存,而且是互相影响、共同进步。

  这些年,香港各方面确实存在一些转变。例如,特区政府从小政府思想扭转为“有为”思想,支持基层市民,为大多数服务,务实行事;立法会90名议员一条心工作,不会为吵而吵。从我个人来看,我早年刚到内地参加人大会议时,准备了很多东西要讲,但发现内地风格和想象中不同,大家先讨论,凝聚共识,效率很高,专业性强,符合如特首李家超所说的“以结果为目标”。随着爱国者治港的真正落实,香港这一方面也向内地学习,正在逐渐向内地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的专业程度靠拢,思考如何提出案由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会更加高效,这方面可以说我们“内地化”了一些。

  实质上,如今我们更加一条心,更能明白团结的重要性,更能意识到我们拥有十四亿人的市场之广阔,如果大家可以互相影响,方能行稳致远。之前,香港未积极参与国家发展规划,也未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参与度也不够。比起说“内地化”,不如说大家的爱国情怀、家国意识被唤醒。我们这一代大多成长与殖民地时代,在外媒、外国教育影响下,看事情比较片面。如今,在进一步瞭解国情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更好参与国家发展,以个人所长回馈社会所需,香港所长贡献国家所需。“十四五”规划赋予了香港新任务、新机遇,香港在新阶段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认识国情,积极响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包括“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等,发展好“八大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航空枢纽、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以及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中评社 陆文煜摄)

  香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秀的现代化法律服务

  中评社记者: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您作为香港律师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副主席,可否介绍香港过去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上取得了哪些成果?未来还可以在哪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陈晓峰:目前联合国承认的国家有193个,其中已有146个国家或地区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当中139个国家已与中国签署谅解备忘录,视中国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各国之间的经济倚靠商务而血脉相连,藉着“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格局。

  香港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上具有诸多优势,其一是提供了优秀的现代化法律服务。虽然世界上大部分人口住在大陆法国家,但从数量上看,约有三分之一的国家实行普通法。香港实行普通法的历史悠久,可以抓住世界上三分之一国家的市场。而快捷便利高效地通商,必须以完善先进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规则来解决。

  事实上,“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很多生意合同,虽然不是所有直接和香港注册的公司有关,但都采用着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若出现贸易纷争,大多选择在香港使用仲裁解决。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的成员经济体研究得出,大约每百间公司里有97间是中小微企,其中从事国际经贸的市场占有率约为35%,即剩下非中小微企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约为65%。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国际贸易如“隔山买牛”,在外人生路不熟,易碰到钉,不少企业担心不熟当地法律,法院保护本地企业,或解决问题的成本太高,失败一两次就不愿再试。

  面对这些情况,香港如今有以下尝试:

  第一,搭建了世界瞩目的国际级网上争议解决平台。香港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发展法律科技,打造法治基建。我曾担任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 (eBRAM)的主席,在特区政府、法院的支持下,我们结合区块链、智能合约和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为全世界提供便捷且具成本效益的安全平台,让身处全球任何角落的各方都可藉此透过网上促成交易和解决争议。和法院判令相比,仲裁调解的好处在于时间短、适用广、成本低。目前国际上有17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为国际商事领域的争议解决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香港作为成员之一,所颁下的仲裁裁决会由缔约方所承认,由此可以帮助中国和别国通商往来,促成交易和解决争议,惠及全球商务、投资和贸易。

  第二,吸纳了国际性、多元化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人才。香港有具备国际视野和在超过35个司法管辖权具备资格的15,000多名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人士,世界百强律师行都在香港设有办公室,这是世界上其他地方无可比拟的。

  第三,得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关照支持。某一司法管辖区的法庭就诉讼所颁下的判决,未必可以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亚非法协通过提供可靠的仲裁及争议解决服务,替代较为耗时及昂贵的跨司法管辖区诉讼以解决纠纷,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关系。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签署《保全安排》,意味着以香港为仲裁地并由指定合资格的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内地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冻结资产,固定有关证据,由此不必担心争议解决期过长导致资金财产被挪走,以便公义更快、更好、更有效地彰显。这一点为香港工商界注入了信心,亦有利于引进来和走出去,是英国、新加坡等国做不到的。

  作为香港律师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副主席,我一直呼吁要求同存异、凝聚共识。世界上每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各异,我们尊重别国的发展道路,也坚持走自己的发展道路。但国际上,有时外媒的报导不全面、不专业,造成偏见和误解。我们亦召集过“一带一路”沿线六、七十个国家的律师代表召开会议,这些律师正是我们可以说好中国故事、说好香港故事的对象。我们可以让他们亲身认识香港的实际情况,通过法律交流也可以减少未来不必要的纷争。除了国际通商法例、税务法则、网上买卖交易等传统问题,也有很多隐私法、网上税收、数据安全等新问题的出现,我们的角色是引领多个国家优化自身的法例,我更希望能进一步拉平差距,经过沟通交流,彼此能取长补短。

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中评社 陆文煜摄)

  国际调解院等国际机构落地香港的三大意义

  中评社记者:去年,中方联合多国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并将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设立在香港。作为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在您来看,仲裁和调解有何分别?国际调解院对解决国际争端有何重要作用?香港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可以发挥哪些独特优势?

  陈晓峰: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意义重大,我先简单介绍亚非法协的背景。中国于1956年加入亚非法协,其也是是新中国最早加入的跨国组织之一。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亚洲地区不少国家脱离殖民,自主立国,急需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建立国际友谊。当参加联合国投票时,若没有国际级的律师,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亚非法协如今有四十七个成员国,中国、日本、新加坡等大部分亚洲国家都在其中。在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在2021年正式成立,是在亚非法协之前的五个区域仲裁中心基础上,设于香港的第六个中心作为亚非法协争议解决体系的协调机构,旨在促进仲裁机构和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服务(包括网上争议解决服务)的发展和有效运作;促进各种替代争议解决服务规则在亚太地区的更广泛应用;为替代争议解决服务提供便利,包括临时仲裁及在中心和其他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仲裁;以及协助执行仲裁裁决。

  通常解决争议有这几种办法。第一种是“森林法则”,靠拳头;第二种是猜拳,靠运气,不够公平;还有一种是法院途径,正式严肃,但也花钱费时。退一步就是仲裁,在政府支持下,疫情期间可以通过线上途径,各方仅收取200元港币即可。而调解则是一种比仲裁更为灵活的争议解决方式。

  之前我们提到的《纽约公约》是一份仲裁条约,不涉及调解。2020年,多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意味着国际调解协议可跨国执行,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成为诉讼、商事仲裁之外具有独立救济功能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但在应用中,当时缺乏机构来帮助企业处理调解,由此找到我们亚非法协。亚非法协属于国际级的仲裁中心,更为综合和中立,相比私人和非政府机构,国际级机构等同于领事馆地位,能得到各国政府更多支持,发挥更大的力量。国际调解院预计是一个常设多边政府间国际组织,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友好、灵活、经济、高效的调解服务,为和谐及和平的国际关系作出贡献。

  亚非法协区域解决中心、国际调解院等国际机构落地香港,有三大意义。第一,巩固了香港的世界地位。世界公认香港是一个信得过的、最中立的、最多专业律师、专业证人的国家,不少跨国公司、国际机构总部倾总部设立于此,带来大批人才。第二,有机会引入和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法律人才。国家要走出去,必须要有现代化的、瞭解国际规则的专业法律团队,保障企业和人民的安全,也需要我们的人才更多参与国际间组织。第三,推广应用法律科技服务,省时省力,令法治正义有效地彰显。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是两地法治协同发展的典范

  中评社记者:如今已有205名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机制更加协同。您如何评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的实施效果?

  陈晓峰:我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就是一个两地法治协同发展的典范。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已经实施第二年,日后香港各行各业想要融入大湾区,可以朝此方向努力。除了北京有关部门核批之外,还需要当地省市意识到此举能够实现多方共赢。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的实施有几大好处。第一,有利于引资入内地。香港有很多法律英才,经由香港至内地的投资者更偏好选择香港律师,而非内地律师。香港律师在取得资格认证之后,可以更多满足外企需求,和熟悉内地的营商环境的律师量力而为、合作共赢。

  第二,有利于推动香港律师熟悉内地法律。准备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考试期间,香港律师可以瞭解内地法治、国家发展,同时也可以和内地律师加强交流,培养更多关系,帮助更多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带来更多机遇。

  第三,有利于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化专业法律团队。虽然政策方面加大了爱国爱港的法律专业人士的培养力度,但目前以中国为总部的律师行数量仍有所欠缺,整体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可以学习外国百年律所的优秀经验。

  第四,在双循环战略下,我国和非洲、中东地区建立了重点商业合作关系,通过共同研究和交流法治建设,可以帮助内地律师瞭解普通法地区是如何解决纷争,有利于建构人际网络关系,带来更多商机。律师不是一对一做事,或只做单一专业领域,通过交流合作,不仅能让在法治建设上有合作,也带来大量的商贸合作机遇。   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传播香港声音

  中评社记者:目前香港从由乱到治转向由治及兴,在香港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您认为应当如何向国际社会讲好香港故事?

  陈晓峰:首先,百闻不如一见。如今特区政府派出五十万张机票,我们欢迎全世界的朋友到港亲自走走看看,再回到自己的国家地区来传播所见所闻,告诉世界香港真实的模样。香港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欢迎各世界各地朋友来港生活交流。

  其次,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分享中国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得天独厚优势及实况。可以通过文字、面对面沟通、开设论坛讲座等传统方式,也可以利用新媒体、短视频等大家喜闻乐见的手段。国安法出台以来,大家的隐私更加受保护,人身安全更受到保障,面对一些不真实的声音,要敢于发声去拨乱反正。

  另外,个人也可以把自己作为连接中外的沟通桥梁。我鼓励青年人如有条件可以出去念书,走出去看看世界,瞭解我们在世界上的定位,可以把国外的精华引进来,也可以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播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我认为应当重点讲好航空航天故事,展现我国航空实力的强大。因地缘政治等原因,我们更加要巩固我们的朋友圈,更加要展示我们强大的软实力。要让大家瞭解到,我们不仅是要登陆月球、登陆火星这么简单,更是要分享人类共同的愿景。因此我认为可以考虑在香港设立航空航天培训中心,让大家来瞭解航天科技,学习航天人员评审,开设航天人才训练班等等。要向全世界开放,令大家认识到中国已是科技强国。   利用高科技帮助青年尽快上楼

  中评社记者:关于“外来人才置业退税”政策,有声音认为还应该更加接地气,因为很多青年人才很难在工作短短几年拿出几百万交付首付和印花税。为了更好地留住外来人才、帮助青年人才在港置业扎根,您认为,可以如何完善优化这项政策?是否可以考虑将“先征后免”政策调整为“先免后征”?

  陈晓峰:“先免后征”的方案有可行性,只是具体如何落实,或许政府还未想到,或没有公开。打造宜居城市,一定要推动明日大屿、北部都会区等地的落实开发。香港年轻人上不了楼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香港有一半人住私屋,拥有业权,另一半人住着无业权的楼,若政府做大动作压低楼价,有一半的人开心,就有一半的人因财产蒸发而不开心,因此只能尽可能多开发地皮。香港开埠以来,企业税低,楼税高,因为自鸦片战争以后,港英政府允许大商企来港,本地人导致香港人高度依赖卖地收钱,卖地传统的对象就是本地人。

  另外,还要结合法律和科技,例如可以利用好区块链这一工具,提升地产买卖及租赁过程的效率,亦为客户带来更大的便利及安全性。   着重培养香港青年的大局观、爱国观

  中评社记者:习近平主席曾在22年访港发表的七一讲话中表达了对香港青年的殷切期盼,表示“青年强,则国家强”。您认为应当如何鼓励香港青年将个人发展和报效国家相结合?

  陈晓峰:我目前也在城市大学讲课,发现当下青年是很醒目的,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分享。

  首先,要告诉他们有什么利益好处。我们要分享五十六个民族的成功典范,要令他们看到国内不同文化、不同地区的青年的成功事例。以香港青年为例,GOGOVan成立五年就成为独角兽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只要有梦想,坚持狮子山精神,迟早有一日会成功。

  其次,要注意讲述方式。直接讲宪法、基本法、国安法的条文较枯燥。应当从历史文化普及入手,介绍五年千年深厚底蕴文化和党史,温故知新,讲述百年前热血的革命先锋是如何几经波折,克服重重困难,探索出最适合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使用制度对比的方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礼,鼓励青年成为先锋。

  第三,着重培养青年的大局观、爱国观,鼓励他们建立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鼓励青年瞭解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如学习“十四五”规划、二十大精神,鼓励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时,鼓励青年找到自身的使命感,瞭解自己生存在世界上的意义,用知识装备自己。

  第四,鼓励青年正确认识自己的长短版,擅用所长,弥补所短。距离而言可以利用电子平台工具来自我发展,通过修读课程、暑期工、实习等方式来认识社会,积极投身社会,参与公共事务。

  最后,如前文提到,年轻人可以把自己作为文化沟通的桥梁。我鼓励青年人出去念书,走出去看看世界,瞭解我们在世界上的定位,把国外的精华引进来,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播出去。   两会建议聚焦法律科技有关的领域

  中评社记者:作为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您打算带哪些建议去北京?

  陈晓峰:此次我准备了多条建议,具体如下:

  一、为了推进民心回归、提升香港市民的爱国情怀,建议中央政府借着庆祝特区政府成立25周年这契机再向香港特区赠送一对大熊猫,以及透过大熊猫繁育、保护及教育为年轻人提供一个加深对祖国认识的桥梁;

  二、建议推广电动车辆电池标准化、规范化、普及化以促进节能减排;

  三、建议善用亚非地区唯一的跨政府法律咨询组织“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的服务,落实做好法律争议解决中心地位,促进亚非国家之间的商贸往来,同时充分发挥“一国两制”香港背靠祖国、面向国际的独特地位和优势;

  四、建议善用尖端科技、人工智能、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及网上平台等,加强香港及其他大湾区城市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及经济发展,互相合作、互惠共赢;

  五、建议将现有内地智能法院科技经过香推广至世界各地;

  六、建议成立新时代、有国际视野的专业法律部队去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关国际法律、海事航运、商贸并购、争议解决、能源发展、资料隐私、环境保护、企业融资、社会和管治等等皆需要法律专门人才护航;

  七、建议设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由专家进行知识产权估值,方便企业融资、有利股价;

  八、建议凝聚我国的航天资源(包括香港特区),持续进行航天员选拔及训练,在亚太、非洲、中东地区推行航天任务标志创作比赛,推动中国文化弘扬海外;

  九、为了更有效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为了推动大湾区融合发展、建议参考现有大湾区的法律界行业发展模式,放宽香港专业会计师参与中国会计师资格考试的门槛,或设立大湾区专属的执业试,让香港会计业界人士能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内地发展事业、助力经济发展;

  十、建议设立专利池(例如共享大学研发资源),并支持香港成为国内科研机构许可中心;

  十一、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优势促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建议;

  十二、建议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在亚洲举办或总部设在亚洲的体育赛事均需要一个公平、透明的体育相关争议解决机构,“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成为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中心,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众多优势,有望成为东西方交流、体育赛事相关的融资、许可平台,建议在香港设立一个解决体育产业相关纠纷(包括纪律、合同、许可等)的机构的时机经已成熟。如不尽快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其他受西方力量影响的争议解决中心可能会抢占先机,拥有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将有助进一步实现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的使命和愿景。

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受访者供图)

  中评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陆文煜)两会前夕,中评社采访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陈晓峰,邀其就香港法治优势、人大释法意义、香港“内地化”内涵、国际调解院落地香港意义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之评价等议题分享观点。

  陈晓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2月底的释法体现了“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此次释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并且释法的方法非常高明,体现了对香港司法独立、高度自治的尊重。对于外媒评价的所谓香港“内地化”,应理解为港人的爱国情怀、家国意识被唤醒,两地互相影响、共同进步。

  谈到香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优秀的现代化法律服务,陈晓峰认为主要体现为三方面:搭建了世界瞩目的国际级网上争议解决平台;吸纳了国际性、多元化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人才;得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关照和支持。国际调解院等国际机构落地香港亦有三大意义:巩固了香港的世界地位;有机会引入和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法律人才;推广应用法律科技服务。

  陈晓峰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认证是两地法治协同发展的典范。日后香港其他行业想要融入大湾区,可以朝此方向努力。至于未来如何向世界讲好香港故事,陈晓峰提出首先要欢迎全世界的朋友到港亲自走走看看,其次是利用多渠道、多方式、平台、语言、角度分享中国香港优势及实况。

  对于今年的两会建议,陈晓峰主要聚焦于法律科技、创科、民生、国家安全及振兴经济有关的领域。

  陈晓峰,法律研究专家,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自由党副主席,仲裁推广谘询委员会成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客席讲师及专业证书课程教务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成员,香港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证书课程教务委员会委员,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

  以下为访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