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通:先修正林智坚论文 后给余正煌参考
中评社台北7月31日电/针对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的硕士论文案,其指导教授、现任“国安局长”陈明通31日再次发出近2000字的声明,强调是他“先修正”林智坚论文相关部分后,“再交给”目前担任“调查局”新竹市调站调查员的余正煌作参考。他认为,重点是林智坚、余正煌两人的论文问题意识、研究对象与结论都不同,而且是各有研究发现与价值的。
对于比林智坚早通过论文口试的余正煌是否涉“抄袭”?余委任律师张佑齐7月28日曾回应,“余正煌从来没看过林智坚的论文”,不知道林写什么或完成什么,也懒得去看,因跟余没有关系。张佑齐也说,如果林智坚坚持自己的论文绝对是原创,应该要去跟台大说明,台大正在审理过程,最后判断原创与否和学位认定也是台大,开记者会没办法解决问题。
陈明通7/31最新声明全文:
7月23日本人发表“声明稿”,公开说明林智坚、余正煌两位的论文在研究设计部分相似,实缘于本人的教学及指导学生论文写作方式有关,林余两位都没有抄袭的动机,但仍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诸多论点实与事实不符,特再声明澄清如下:
一、虽然余正煌毕业时间早于林智坚,但事实是,先有属于林智坚2014年选举的民调资料和论文写作,才有余正煌的论文写作。两人都是依照同一个老师(也就是本人)的实质指导,使用同样方法论的实证研究法,相同的问卷、同一民调资料,进行不同问题意识、不同研究对象的论文写作。
二、因此,必然会有部分雷同之处,尤其是在研究设计部分,都必须说明研究架构、研究假设、概念界定、操作性定义与测量方法等等内容。因为讲同样的东西,再怎么形容差异性都不会太大,有些还是我要求要一致,如“操作性定义”。而这些说明文字的雷同,是因为本人先修正林智坚的论文相关部分后,再交给刚换论文题目,而且修业年限只剩一学期的余正煌做参考。但余并不清楚这些文字的来源属于林智坚,而认为是本人的修改建议径予以使用。事实上,余虽然参考本人所提供的文字,但他自己也非常用心,增添不少这方面讨论的相关文献。因此,本人一再强调,林智坚与余正煌都没有抄袭的动机;实际上,林智坚与余正煌也没有谁抄袭谁的问题。
四、另外,林智坚2月1日的研究计划特别说明“不过这所大学性质属社区大学,而非州立大学。”但在我的记忆中后来林智坚觉得原先这样说明他的竞选对手不甚厚道,因此论文出版时修改为“地区性综合大学”,但余正煌不知此一原委就继续在论文中使用2月1日林智坚原先的“社区大学”词汇。
五、又,林智坚2月1日的研究计划中关于学历描述,“至于林智坚当时系台湾大学的硕士二年级生,可谓‘准硕士’。”这个“可谓‘准硕士’”是个人建议加上去的,因为林当时大部分的课程已修完,可以说是“准硕士”,等到论文完成时,林已是第三年了,因此最后论文出版时把“硕士二年级生”改成“在职专班生”不再标示年级,至于错别字应该是我在建议时所使用,只是两位学生事后都没有再校对。
六、现在整个社会一直从这两处争吵整个论文的“抄袭”问题,而不着眼于两篇论文各自的贡献,个人觉得实在没有意义。用一两个错别字或部分雷同的段落来指控论文抄袭,这对两位学生而言,都不公平,实在令人感叹!
八、至于余正煌的论文最大的贡献就是证实传统的选举研究,在行政首长的选举中候选人个人特质的重要性,即选民相信“林智坚为新竹带来改变”是林智坚以些微差距险胜对手许明财的原因。
九、以上的说明还望社会各界明察,并希望台大社科院学伦会就相关事证、专业理性公正审阅,让此一争议到此为止,谢谢大家!
声明人: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兼任教授 陈明通
中评社台北7月31日电/针对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的硕士论文案,其指导教授、现任“国安局长”陈明通31日再次发出近2000字的声明,强调是他“先修正”林智坚论文相关部分后,“再交给”目前担任“调查局”新竹市调站调查员的余正煌作参考。他认为,重点是林智坚、余正煌两人的论文问题意识、研究对象与结论都不同,而且是各有研究发现与价值的。
对于比林智坚早通过论文口试的余正煌是否涉“抄袭”?余委任律师张佑齐7月28日曾回应,“余正煌从来没看过林智坚的论文”,不知道林写什么或完成什么,也懒得去看,因跟余没有关系。张佑齐也说,如果林智坚坚持自己的论文绝对是原创,应该要去跟台大说明,台大正在审理过程,最后判断原创与否和学位认定也是台大,开记者会没办法解决问题。
陈明通7/31最新声明全文:
7月23日本人发表“声明稿”,公开说明林智坚、余正煌两位的论文在研究设计部分相似,实缘于本人的教学及指导学生论文写作方式有关,林余两位都没有抄袭的动机,但仍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诸多论点实与事实不符,特再声明澄清如下:
一、虽然余正煌毕业时间早于林智坚,但事实是,先有属于林智坚2014年选举的民调资料和论文写作,才有余正煌的论文写作。两人都是依照同一个老师(也就是本人)的实质指导,使用同样方法论的实证研究法,相同的问卷、同一民调资料,进行不同问题意识、不同研究对象的论文写作。
二、因此,必然会有部分雷同之处,尤其是在研究设计部分,都必须说明研究架构、研究假设、概念界定、操作性定义与测量方法等等内容。因为讲同样的东西,再怎么形容差异性都不会太大,有些还是我要求要一致,如“操作性定义”。而这些说明文字的雷同,是因为本人先修正林智坚的论文相关部分后,再交给刚换论文题目,而且修业年限只剩一学期的余正煌做参考。但余并不清楚这些文字的来源属于林智坚,而认为是本人的修改建议径予以使用。事实上,余虽然参考本人所提供的文字,但他自己也非常用心,增添不少这方面讨论的相关文献。因此,本人一再强调,林智坚与余正煌都没有抄袭的动机;实际上,林智坚与余正煌也没有谁抄袭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