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获法院就非法卖空欺诈刑事定罪裁决
案情指,被告杨得心于2020年5月28日向其经纪行雅利多证券有限公司递交一份交收指示表格,其意是要显示她在另一家经纪商持有1500万股在香港上市的奥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奥栢)的股份,但事实上她并无持有有关股份。该经纪行受到误导,遂容许杨得心在宣称的股份转让交收前沽售奥栢股份。
杨得心就奥栢股份进行非法卖空后,便着手以较低价格买入相同数量的股份,以在同日填补空仓。她因而获取了约602600港元的非法利润。
证监会提醒,中介人有责任实施及维持适当的措施,遵守有关卖空的规定,并留意客户进行非法卖空的预警迹象。
(来源: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