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险企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中评社北京2月1日电/据证券日报报导,险企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陆续出炉。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已有143家险企发布了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中14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

  整体来看,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主要因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低,此外还受可资本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

  受访专家认为,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需要从提高资本实力、加强风险管理、优化投资组合、加强公司治理等方面着手,也要优化经营战略和业务结构等。

  两大问题拉低评级

  偿付能力,指的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是保险公司持续运营和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确保充足的偿付能力和完善的风险管理,并及时监测偿付能力变化情况。

  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需达到三个条件: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三项要求中任意一项不达标,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记者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在发布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143家险企中,共有129家险企偿付能力达标。在达标险企中,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的险企为40家,B类的险企为89家。

  其余14家险企偿付能力未达标。其中,有11家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4家为寿险公司,分别为渤海人寿、合众人寿、长生人寿和华汇人寿;7家为财险公司,分别为华安财险、渤海财险、新疆前海联合财险、都邦财险、珠峰财险、安华农险、富德财险。3家险企的风险评级为D类,分别是安心财险、北大方正人寿和三峡人寿。其中,安心财险和北大方正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