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一国”原则是良好行政立法关系基础
中评社香港6月10日电(记者卢哲)即将于6月30日完成本届任期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日出席其任内最后一次立法会的行政长官答问会。她在谈到对行政和立法关系的体会时说,一场“修例风波”说明了良好的行政和立法关系必须建基于“一国”的原则,须正确掌握中央和特区的关系。要彻底改善行政和立法的关系,必须确保“爱国者治港”。
林郑月娥当天在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她在开场发言中表示,过去五年香港出现了前所未见的严峻挑战,值得回顾的事非常多,而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正站在回到“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确轨道的新起点上,任何人都对香港的未来充满期待。林郑月娥分享了自己对行政和立法关系、有关“爱国者治港”如何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香港的未来等三方面的体会。
在行政和立法关系方面,林郑月娥说,特区奉行的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制度,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双负责的制度,亦是双首长的体制。“行政长官既须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亦须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行政长官既是行政机关的首长,亦是整个特别行政区的首长。行政长官除了要确保其领导的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管理好特区所有事务外,亦要维护立法机关制衡行政机关的宪制职能。同样,行政长官亦要维护司法机关行使其司法独立权”。
林郑月娥说,自己在二○一七年七月五日首次以行政长官身分来到立法会时,首先回顾了她在政府30多年以来如何履行做好行政和立法关系。“当时我这样说:‘我喜欢去立法会。这个并不是卖口乖(讲好话),因为这里是议事、论事,为市民做事的地方。看到过去几年的内耗’——当时是二○一七年,大家知道二○一七年前的几年,特别经过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议会当时是怎样的政治局面,所以当时我说——‘看到过去几年的内耗、斗争,剑拔弩张的情况,我是感到有些伤心。听到公务员同事有时苦笑地问,提到自己要等多少次财委会会议才能够进入房内去谈自己的议程’——因为议员不断地在“拉布”——“我感到痛心。看到因为行政立法关系欠佳,官员和议员缺乏互信,而拖慢政府落实政策的速度,我感到担心。但是我不灰心,因为我仍然深信绝大部分议员和官员都是心爱香港,都愿意为目前这个困境找出路。”
林郑月娥说,其后一、两年间,她努力加强与不同背景、党派、政治理念的议员沟通,亦吸纳了不同党派议员的意见,“亦或许由于这个原因,二○一七年和二○一八年的《施政报告》尽管是在非常政治化的议会由议员分组点票,致谢动议获得通过”。
林郑月娥说,一场“修例风波“说明了良好的行政和立法关系必须建基于“一国”的原则,须正确掌握中央和特区的关系;若有鼓吹“港独”或危害国家安全、主权、发展利益的人士通过选举进入特区的政治体制,利用议会这个平台破坏中央与特区的关系,甚至勾结外国势力,冲击“一国”的底线,轻则拖垮特区的管治,重则企图颠覆特区的政权,危害国家安全。
“所以我的体会是,要彻底改善行政和立法的关系,必须确保“爱国者治港”。”林郑月娥表示,过去两年中央果断出手,特区当然全面配合落实《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为香港开启良政善治的新篇章。“有了“一国”原则的共识,要处理好行政和立法关系,真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确保政府依法施政、顺畅、高效,我认为已非大问题”。
林郑月娥还强调,由爱国者组成的立法会有助提升特区施政效能,效果已体现于第六届立法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即自二○二○年十月一日后,以及至今运作不足半年的第七届立法会。立法会在这段期间通过了不少意义重大的条例草案,包括引入非本地培训医生、全面禁止电子烟,以及即将在今日通过的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亦通过了很多拨款建议;以及督促政府,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中评社香港6月10日电(记者卢哲)即将于6月30日完成本届任期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日出席其任内最后一次立法会的行政长官答问会。她在谈到对行政和立法关系的体会时说,一场“修例风波”说明了良好的行政和立法关系必须建基于“一国”的原则,须正确掌握中央和特区的关系。要彻底改善行政和立法的关系,必须确保“爱国者治港”。
林郑月娥当天在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她在开场发言中表示,过去五年香港出现了前所未见的严峻挑战,值得回顾的事非常多,而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正站在回到“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确轨道的新起点上,任何人都对香港的未来充满期待。林郑月娥分享了自己对行政和立法关系、有关“爱国者治港”如何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香港的未来等三方面的体会。
在行政和立法关系方面,林郑月娥说,特区奉行的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制度,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双负责的制度,亦是双首长的体制。“行政长官既须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亦须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行政长官既是行政机关的首长,亦是整个特别行政区的首长。行政长官除了要确保其领导的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管理好特区所有事务外,亦要维护立法机关制衡行政机关的宪制职能。同样,行政长官亦要维护司法机关行使其司法独立权”。
林郑月娥说,自己在二○一七年七月五日首次以行政长官身分来到立法会时,首先回顾了她在政府30多年以来如何履行做好行政和立法关系。“当时我这样说:‘我喜欢去立法会。这个并不是卖口乖(讲好话),因为这里是议事、论事,为市民做事的地方。看到过去几年的内耗’——当时是二○一七年,大家知道二○一七年前的几年,特别经过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议会当时是怎样的政治局面,所以当时我说——‘看到过去几年的内耗、斗争,剑拔弩张的情况,我是感到有些伤心。听到公务员同事有时苦笑地问,提到自己要等多少次财委会会议才能够进入房内去谈自己的议程’——因为议员不断地在“拉布”——“我感到痛心。看到因为行政立法关系欠佳,官员和议员缺乏互信,而拖慢政府落实政策的速度,我感到担心。但是我不灰心,因为我仍然深信绝大部分议员和官员都是心爱香港,都愿意为目前这个困境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