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委会”性骚受害者不忍了!长文控诉徐佳青

台“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眼眶泛红及眼泪,澄清性骚吃案风波。(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11日电/中国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去年10月2日踢爆,“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接获女性下属投诉遭性骚扰后竟“吃案”,且威胁、检讨被害人。徐佳青当时否认吃案并驳斥施压。该受害者10日凌晨打破沉默,在PTT八卦板发长文控诉,列举徐佳青处理不公的种种情事,痛批女性公务员尊严遭践踏。该“侨委会”驻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副主任,疑心情低落服用过量药物,今早被妈妈发现叫不醒,立刻送到医院,幸好紧急处置后没有生命危险。

  “侨委会”昨晚就此发布新闻稿表示,针对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性骚案处理,去年6月20日首度接获申诉人陈述性骚扰之第一时间,即与双方当事人就事实进行厘清,且相信申诉人所述性骚过程,除即刻将被申诉人调会外,并采取其他业务独立分工等相关立即有效之纠正补救措施。

  “侨委会”驻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欧姓女副主任日前指控张姓上司性骚扰,并指“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吃案,近日她再指控“侨委会”秋后算帐,考绩遭打丙等。欧母昨指女儿因此服安眠药送医。“侨委会”说,考绩丙等奖惩并无剥夺其身分及既有权益,相关处置与性骚案无关。

  该受害者10日凌晨发文指出,“我是本件性骚扰案的受害者,沉寂了几个月,我有话想说......”。“尽管千百个不愿意、千万个委屈与愤怒,迫于《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范,我只能先吞下委屈,服从徐佳青委员长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的强行调职,在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湾,经过2个月的调查,“侨委会”性骚扰防治调查小组也在去年12月15日做出‘职场性骚扰成立’的决议!原本想着《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骚成立,可以还我公道、可以恢复我的外派工作,但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性骚扰加害人仅仅记了申诫一支,年终考绩乙等;而提出申诉的我,却面临前所未有的报复跟追杀,除了强行给我考绩丙等之外,还要因为加害人诬告我跟中资人员往来,有泄密疑虑,而被“侨委会”立案调查!”

受害者10日凌晨在PTT八卦板发长文控诉,列举徐佳青处理不公。(批踢踢实业坊)

  该受害者强调“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性骚扰案整件案子走到今天,我的公开申诉和召开记者会,完全惹怒委员长徐佳青,危及她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员长对我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利用各种莫须有的指控,让我在公务单位无法立足。徐委员长保护加害者、淡化加害者的罪行、避免对加害者的惩处被大家讨论,然后将我往死里打,以证明她整个处理过程的荒腔走板以及对我的违法调动,都是我自己的问题,完全与性骚扰申诉无关”。

  受害者列举出保护加害者的事证,及迫害、追杀及报复受害者的事证各6项,包括“任职公务员7年、从未被记过申诫的我,尽管提出强烈辩驳,“侨委会”的考绩委员在惧怕徐委员长的权势下,维持丙等决议”。她质疑,这就是当今政府所宣称的性骚扰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吗?公务员依法行政只是口号吗?难道“中华民国”女性公务员的人性尊严就可以这样随意地被政务官践踏吗?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徐佳青解释,案发前,副主任的考绩就不是很好,性骚扰防治调查小组是独立的,她也无权干涉。“侨委会”晚间则回应,经5次会议调查结果“性骚扰成立”,予以被申诉人申诫1次之行政惩处;平时考核及年终考绩,由各处室主管6人以上提供综合评拟意见,非由机关首长1人径予考核。

台“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眼眶泛红及眼泪,澄清性骚吃案风波。(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11日电/中国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去年10月2日踢爆,“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接获女性下属投诉遭性骚扰后竟“吃案”,且威胁、检讨被害人。徐佳青当时否认吃案并驳斥施压。该受害者10日凌晨打破沉默,在PTT八卦板发长文控诉,列举徐佳青处理不公的种种情事,痛批女性公务员尊严遭践踏。该“侨委会”驻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副主任,疑心情低落服用过量药物,今早被妈妈发现叫不醒,立刻送到医院,幸好紧急处置后没有生命危险。

  “侨委会”昨晚就此发布新闻稿表示,针对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性骚案处理,去年6月20日首度接获申诉人陈述性骚扰之第一时间,即与双方当事人就事实进行厘清,且相信申诉人所述性骚过程,除即刻将被申诉人调会外,并采取其他业务独立分工等相关立即有效之纠正补救措施。

  “侨委会”驻巴西圣保罗侨教中心欧姓女副主任日前指控张姓上司性骚扰,并指“侨委会委员长”徐佳青吃案,近日她再指控“侨委会”秋后算帐,考绩遭打丙等。欧母昨指女儿因此服安眠药送医。“侨委会”说,考绩丙等奖惩并无剥夺其身分及既有权益,相关处置与性骚案无关。

  该受害者10日凌晨发文指出,“我是本件性骚扰案的受害者,沉寂了几个月,我有话想说......”。“尽管千百个不愿意、千万个委屈与愤怒,迫于《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范,我只能先吞下委屈,服从徐佳青委员长违反《性别平等工作法》的强行调职,在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湾,经过2个月的调查,“侨委会”性骚扰防治调查小组也在去年12月15日做出‘职场性骚扰成立’的决议!原本想着《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骚成立,可以还我公道、可以恢复我的外派工作,但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性骚扰加害人仅仅记了申诫一支,年终考绩乙等;而提出申诉的我,却面临前所未有的报复跟追杀,除了强行给我考绩丙等之外,还要因为加害人诬告我跟中资人员往来,有泄密疑虑,而被“侨委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