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编译:日澳关系突飞猛进及将来的可能性
中评社香港5月18日电(记者 郭至君编译)今年,日澳关系,特别是两国安全防务关系达到了“新高度”。1月6日,岸田文雄首相与莫里森首相签署了《澳日互惠准入协议》(RAA)。这协议旨在通过界定访问部队的地位,促进日本自卫队(SDF)和澳大利亚国防军(ADF)之间的相互访问和合作。日前,日本明治大学博士秋元大辅在外交学人网站上撰文分析了日澳关系的“突飞猛进”并提出了“英-美-澳-日”四边安全同盟在将来的可能性。
文章指出,以前,堪培拉在与东京进行RAA谈判时犹豫不决,因为日本存在死刑制度,这是澳大利亚方面的一个主要关切。关于RAA的讨论记录显示,澳方最终优先考虑双边安全伙伴关系,并在个案基础上同意将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适用于在日本领土上的澳大利亚国防军。
正如托马斯·威尔金斯所观察到的,RAA不是一个军事联盟,也不是一个被一些观察家错误地称为正式的防务条约。在法律上,RAA的关键部分很平凡:为每一支来访部队提供签证和税收豁免,以及允许来访部队成员根据职责携带武器和弹药。但底线是,该协议“进一步减少了”日本自卫队和澳大利亚国防军之间的实际防务合作的障碍,同时建立在之前的安全声明和安排的基础上,如“安全合作联合声明”(JDSC)、“采购和交叉服务协议”(ACSA)、以及“信息安全协议”(ISA)。
对此,日本媒体报道称,澳日关系已升级为“准同盟”。“准同盟”不是正式的同盟,而是事实上的相互安全伙伴关系的影子同盟。例如,《日经亚洲》认为,RAA将为进一步的双边安全合作和在印度-太平洋的联合演习铺平道路,称东京和堪培拉加强了“关注中国”的“准联盟”。《日本时报》在报道该协议时也提到了“准联盟”以及台湾海峡日益紧张的局势。
2014年7月15日,在日本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会议上,参议员松泽成文向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提出的关于集体自卫权的问题上表示澳大利亚已经是日本的“准盟友”。2016年4月1日,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会议上,日本民主党议员长岛昭久在向时任外相岸田文雄提问时,称日澳关系为“准同盟”。岸田文雄当时回答说,日本应该加强与澳大利亚在安全领域的联系和沟通。因此,尽管没有签订正式的防卫协定,但可以看到,日本朝野议员一直把澳大利亚视为日本的“准盟友”。
另一方面,澳大利亚也不时报道日本官员和政界人士有关“准同盟”的言论。2014年10月26日,《悉尼先驱晨报》援引日本官员的声明称澳大利亚为“准盟友”,并强调两国防务关系的发展,包括今年4月成立的日澳防务合作办公室。恩瓦尔等澳大利亚学者指出,日本媒体经常使用“准联盟”一词来描述和报道日澳关系。
与日本一样,澳大利亚政府也没有在其官方文件中使用这个词。但据报道,澳大利亚国防部长克里斯托弗·派恩于2019年1月23日访问时任日本防卫大臣岩田武,称日本是澳大利亚的“准盟友”,并表示两国应加强“特殊战略伙伴关系”。2019年6月7日,前澳大利亚驻日本大使布鲁斯·米勒在东京接受作者采访时表示,澳大利亚和日本虽然都没有正式表达这样的地位,但“准同盟”是“行动快于表述”的例子。
除了与澳大利亚的防务关系,日本还与美国建立了全面的条约联盟。一些日本专家,特别是日本皇家联合军种研究所(RUSI)所长Akimoto Chiaki也坚持认为新型日英关系具有战略意义。美日军事同盟、日澳准同盟以及可能的新型日英同盟,使安全分析家和战略家们开始考虑日本加入澳-英-美三边安全同盟的可能性,形成所谓的“澳-英-美-日”四边安全同盟(JAUKUS)。然而,华盛顿和东京都否认这样的安排。
澳大利亚和日本的准联盟已经逐渐发展,相互承认,并在最近受到激活。现在,它有可能演变成印度-太平洋时代新的多边安全同盟。考虑到日本宪法的限制和正式军事力量的缺乏,“澳-英-美-日”四边安全同盟(JAUKUS)的选择听起来可能不现实。毕竟,这些因素阻碍了冷战时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之间的多边防卫合作构想。
综上所述,后冷战时代的国际安全环境和日本的安全战略发生了很大变化,2015年《和平与安全立法》将行使集体自卫权合法化,以保护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与日本关系密切的美、英、澳等国。无论正式的双边防卫协定或JAUKUS方案的可行性如何,日澳准联盟都应该是可靠的,这种关系将会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并将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作用。
中评社香港5月18日电(记者 郭至君编译)今年,日澳关系,特别是两国安全防务关系达到了“新高度”。1月6日,岸田文雄首相与莫里森首相签署了《澳日互惠准入协议》(RAA)。这协议旨在通过界定访问部队的地位,促进日本自卫队(SDF)和澳大利亚国防军(ADF)之间的相互访问和合作。日前,日本明治大学博士秋元大辅在外交学人网站上撰文分析了日澳关系的“突飞猛进”并提出了“英-美-澳-日”四边安全同盟在将来的可能性。
文章指出,以前,堪培拉在与东京进行RAA谈判时犹豫不决,因为日本存在死刑制度,这是澳大利亚方面的一个主要关切。关于RAA的讨论记录显示,澳方最终优先考虑双边安全伙伴关系,并在个案基础上同意将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适用于在日本领土上的澳大利亚国防军。
正如托马斯·威尔金斯所观察到的,RAA不是一个军事联盟,也不是一个被一些观察家错误地称为正式的防务条约。在法律上,RAA的关键部分很平凡:为每一支来访部队提供签证和税收豁免,以及允许来访部队成员根据职责携带武器和弹药。但底线是,该协议“进一步减少了”日本自卫队和澳大利亚国防军之间的实际防务合作的障碍,同时建立在之前的安全声明和安排的基础上,如“安全合作联合声明”(JDSC)、“采购和交叉服务协议”(ACSA)、以及“信息安全协议”(ISA)。
对此,日本媒体报道称,澳日关系已升级为“准同盟”。“准同盟”不是正式的同盟,而是事实上的相互安全伙伴关系的影子同盟。例如,《日经亚洲》认为,RAA将为进一步的双边安全合作和在印度-太平洋的联合演习铺平道路,称东京和堪培拉加强了“关注中国”的“准联盟”。《日本时报》在报道该协议时也提到了“准联盟”以及台湾海峡日益紧张的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