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促进中医药发展提质增速 惠及民生
推进四项改革,中医药活力竞相迸发。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均设立了中医药管理机构。
二是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加了一批中医药收费项目,提高部分中医药服务价格,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基本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三是深化中药管理创新改革。简化医院中药制剂备案流程,近3年完成医院中药制剂备案品种742个,发布中药制剂调剂品种139个。
同时,还推动中医药评价体系改革。组织开展中医药评价体系研究,建立科研项目单独立项、科技成果单独评价机制,近三年中医药科研立项1815个,获各级科技奖励200多项,将中医药人才评选、职称晋升等实行单列。
实施五大工程,中医药发展提质增速。
一是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将中医药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推动“省级建高地、市级强服务、县级补短板、基层固网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入选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7家市级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实现省市两级三甲中医医院全覆盖,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26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
二是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工程。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遴选培养“十四五”中医药领军人才10人、学科带头人100人、骨干人才200人。现拥有国医大师4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1人、长江学者1人。全省“西学中”学员达7000余人。
四是实施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组织开展“湘九味”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遴选26个中药品种纳入湖南省生物医药产业链重点培育目录,推动3个中药新药注册上市。
五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已建设77个省级及以上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28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打造了马王堆、橘井泉等湖湘中医特色文化地标。截至2022年底,全省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7.89%。
开展四项行动,中医药服务惠及民生。
一是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19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中医馆全覆盖,基层中医药非药物疗法使用率达100%,中医药服务占比达29.66%。
二是开展医疗服务中西协同行动。建设4家国家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5家省级旗舰医院和19个省级旗舰科室,开展了12项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
三是开展中医药海外传播行动。在津巴布韦、阿联酋、巴基斯坦成立了3个海外中医药中心,推动湖湘中医药“组团出海”。
四是开展中医药质量保障行动。建立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对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质量等实行全要素、全流程监管。人民群众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氛围日益浓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紧紧围绕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关键问题,发挥湖南中医药资源大省特色优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示范带动效应,为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贡献湖南智慧和力量。
推进四项改革,中医药活力竞相迸发。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省市县三级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均设立了中医药管理机构。
二是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加了一批中医药收费项目,提高部分中医药服务价格,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基本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三是深化中药管理创新改革。简化医院中药制剂备案流程,近3年完成医院中药制剂备案品种742个,发布中药制剂调剂品种139个。
同时,还推动中医药评价体系改革。组织开展中医药评价体系研究,建立科研项目单独立项、科技成果单独评价机制,近三年中医药科研立项1815个,获各级科技奖励200多项,将中医药人才评选、职称晋升等实行单列。
实施五大工程,中医药发展提质增速。
一是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将中医药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推动“省级建高地、市级强服务、县级补短板、基层固网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入选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7家市级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实现省市两级三甲中医医院全覆盖,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26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
二是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工程。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遴选培养“十四五”中医药领军人才10人、学科带头人100人、骨干人才200人。现拥有国医大师4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1人、长江学者1人。全省“西学中”学员达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