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日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证监会党委在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要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机制,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上市公司不仅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资本市场的“动力源”。目前,A股上市公司总数量已经突破5300家,覆盖国民经济主要领域,各种业态并存。特别是近年来,上市公司行业结构出现深刻变化,与高质量发展方向相契合,更多体现经济转型发展方向、体现国家战略的公司上市发展,战略新兴公司数量快速增长。同时,作为企业优秀代表,上市公司无论是在公司治理、依法依规经营、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汇聚现代制造业集群等方面,都代表了中国经济未来长期的发展方向。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内外部环境变化的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发展转型面临新挑战,经营压力有所加大,提升公司质量存在压力与挑战。同时,个别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规减持等行为,妨碍了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众公司形象与声誉。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资本市场要想发挥好“晴雨表”功能,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就必须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努力打造公司治理更加健全、信息披露更加规范、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优秀上市公司群体。
首先,杜绝“病从口入”,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在全面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要把好保荐企业质量关,帮助企业固本培基、规范运作,防止“带病申报”,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交易所要全面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证监会要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抓住信息披露的“关键少数”,压实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责任。近期,浙江国祥“同一资产二次上市”事件引起部分投资者关于“注册制是不是无人管”的讨论。必须看到,注册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放管结合”,管得更严了,管得更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