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拟立法限制高危性罪犯居所
美国的原版“杰西卡法案”禁止性侵儿童的罪犯出狱后居住在距学校1000到2000英尺的范围内,而韩国《关于限制高危性暴力犯罪居所等的法案》草案规定,法院有权对因侵犯未满13周岁未成年人或作案3次以上的佩戴GPS追踪装置的性罪犯中获刑10年以上的人员下达限制居所的命令,因此称作韩版“杰西卡法案”。
根据草案,如果法务部保护观察所所长基于年龄、健康、生活环境等因素判断需要限制居所,并向检方提出申请时,检方经研究,再向法院申请限制居所。法务部表示,截至去年底,需要研判有无必要对其进行居所限制的人员在全国共有325人。
《关于性罪犯性冲动药物治疗的法律》修正案也于同一天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允许检察官对被专业医师认定为性变态的罪犯提请化学阉割治疗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