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美西方“双标”,践踏香港法治
来源:大公报 作者:卓 铭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被还押,再加上早前多项刑事罪名被判罪成,至昨日牢狱生涯满千日。违法就要面临法律惩处,这是最基本的法治要求。但公众看到,一直以来,外国势力对香港法治的干涉和破坏从未停过,近日又有一批所谓的“人权组织”,打起“悲情牌”,进行所谓的“联署行动”,试图威逼特区政府“放生”黎智英。但这班持双重标准的人打着法治旗号损害香港,注定徒劳无功。
威逼特区政府注定徒劳无功
由黎智英2020年被捕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总能看见一堆外国反华组织配合外国媒体做一场“大龙凤”,今次逮着“千日还押”为题材做的政治骚也不例外。先是上周黎智英三子黎崇恩在“末代总督”彭定康和黎智英的所谓“国际法律团队”撑场下,致函英国政府要求会见英国商贸大臣巴德诺赫,呼吁英国政府不要再对香港“生意照做、一切如常”。言下之意再明显不过,也就是要求英国政府以制裁威胁香港法院释放黎智英。
同日,英国政府再发表所谓的“香港半年报告”,其中亦提到黎智英案,称由于黎智英是英国公民,所以英方将持续要求行使对其的领事探视权,为进一步干涉留下伏笔。至本周一,以“保护记者委员会”为首的多个所谓人权及传媒组织,向英国首相苏纳克发出联署信,要求采取即时及果断措施“营救”黎智英。
更有甚者,连美国《华尔街日报》也参上一脚,同日发表《黎智英被监禁的一千日》的评论文章,称“是一个可耻的纪念日”、“提醒世界黎智英的勇敢”、“怎能关押政治犯”云云。对比以往,今次这场政治骚可谓声势浩荡,而且软硬兼施,一边将黎智英描绘成一个无辜的“民主斗士”、“传媒典范”,一边又在政治层面向特区政府施压,逼迫法院在不经过正常审讯的情况下就将黎智英无罪释放。就算这些人和组织打的“悲情牌”能瞒骗到部分外国人,但他们企图破坏香港法治、干预香港司法的企图已是昭然若揭。
外国势力还有一个经常用的理由:黎智英是英国公民,所以英国政府应该采取行动“营救”。如果是今年7月之前,可能有些人还会被这个借口骗倒。但今年7月11日,英国通过新的国安法案,把“外国干预”列为刑事罪行,这不是正正说明,一个英国公民在香港境内涉嫌触国安法律,有必要严加查办吗?英国都不能接受外国人在自己国内闹事,现在黎智英这个英国公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却有人要求英国政府“营救”,这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暴露的只是自己的不堪。
外国国籍绝非“免死金牌”
不管是外国公民还是传媒老板,这些通通不是免起诉或无罪的理由,更非“法外之人”。即使再有权有势的人,也没有凌驾法律之上的权利,这才符合法治最基本的“人人平等”原则。英国新立的“外国干预”罪,证明了外国公民不是“免死金牌”;同样是英国政府,近来还表示要立法要求社交平台管制虚假资讯,禁止散播假新闻,又证明了新闻自由同样不是毫无限制,至少假新闻并不在新闻自由保障的范围内。
虽然外国一众反华政客和组织不断强调黎智英的传媒老板身份,来试图为其开脱。但瞭解《苹果日报》、《壹周刊》的人,都知道这些媒体在非法“占中”、旺角暴乱、修例风波以至黑暴中担任了何等重要的角色。由所谓的“反送中”开始,到“831打死人”、“新屋岭私刑”,相关媒体充斥着大量的假新闻,煽动读者对政府的仇恨。如果任何一名中国人在英国做同样的事,英国政府还会称其为“民主斗士”、任由其逍遥法外吗?恐怕早被列在头号黑名单之上了。
外国势力口中所谓的“营救”行动,讲到底就是威胁恐吓的“制裁”大棒那一套,本质上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殖民统治者嘴脸,也是对法治的赤裸裸践踏。香港市民坚定支持特区司法机关严格依法行事,绝不容外国势力得逞。否则,此例一开,对方就会要求香港法院释放更多国安法疑犯、要求特区政府不再以国安法执法,最终间接架空国安法,令外国势力又可以乘虚而入。对黎智英相关案件的审讯,是对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是对香港法治水平的有力检验,不论外国势力如何软硬兼施施压,特区政府和法院都必须切实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确保法治公义得到彰显。
来源:大公报 作者:卓 铭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被还押,再加上早前多项刑事罪名被判罪成,至昨日牢狱生涯满千日。违法就要面临法律惩处,这是最基本的法治要求。但公众看到,一直以来,外国势力对香港法治的干涉和破坏从未停过,近日又有一批所谓的“人权组织”,打起“悲情牌”,进行所谓的“联署行动”,试图威逼特区政府“放生”黎智英。但这班持双重标准的人打着法治旗号损害香港,注定徒劳无功。
威逼特区政府注定徒劳无功
由黎智英2020年被捕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总能看见一堆外国反华组织配合外国媒体做一场“大龙凤”,今次逮着“千日还押”为题材做的政治骚也不例外。先是上周黎智英三子黎崇恩在“末代总督”彭定康和黎智英的所谓“国际法律团队”撑场下,致函英国政府要求会见英国商贸大臣巴德诺赫,呼吁英国政府不要再对香港“生意照做、一切如常”。言下之意再明显不过,也就是要求英国政府以制裁威胁香港法院释放黎智英。
同日,英国政府再发表所谓的“香港半年报告”,其中亦提到黎智英案,称由于黎智英是英国公民,所以英方将持续要求行使对其的领事探视权,为进一步干涉留下伏笔。至本周一,以“保护记者委员会”为首的多个所谓人权及传媒组织,向英国首相苏纳克发出联署信,要求采取即时及果断措施“营救”黎智英。
更有甚者,连美国《华尔街日报》也参上一脚,同日发表《黎智英被监禁的一千日》的评论文章,称“是一个可耻的纪念日”、“提醒世界黎智英的勇敢”、“怎能关押政治犯”云云。对比以往,今次这场政治骚可谓声势浩荡,而且软硬兼施,一边将黎智英描绘成一个无辜的“民主斗士”、“传媒典范”,一边又在政治层面向特区政府施压,逼迫法院在不经过正常审讯的情况下就将黎智英无罪释放。就算这些人和组织打的“悲情牌”能瞒骗到部分外国人,但他们企图破坏香港法治、干预香港司法的企图已是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