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村巡察助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要通过对村巡察,推动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一贯到底,推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紧紧围绕助推乡村振兴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握监督重点,把“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明确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的“钱袋子”、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底子”、农业耕地保护的“命根子”、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作为巡察重要内容,重点看是否存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损公肥私、偷梁换柱等5个方面的问题。
改进方式方法,巩固提升对村巡察蹲点调研成果,灵活运用巡察方式,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提升群众参与度,实事求是定性处置各类问题,不搞吹毛求疵、擅自抬高标准,更不能自定标准,注意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边巡边改、未巡先改、同类同改,做到群众满意。
切实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县市区委要切实履行对村巡察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强化保障。强化协助配合,加强与“三湘护农”专班的配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严明纪律作风,不干扰群众生产生活,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