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药品联合集采方案公布
通知明确,京津冀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此次集采,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要求参与,其他医药机构自愿参与。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将根据临床需求,分别研究提出纳入联合集采的药品目录,汇总形成京津冀联合带量采购药品目录,供三地选择参加。
今年集采新增带量竞价、带量谈判两种采购方式。带量竞价药品是指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经过竞争性报价,依价格等评价因素,按规则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带量谈判药品是指根据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制定药品成交参考价,通过邀请议价、量价挂钩的方式进行带量谈判。带量联动药品仍将联动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按照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短缺药品订单式采购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为基础,在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和三地供需情况、市场价格水平,通过医疗机构与企业相互选择,签订“一对一”订单协议,从严约束购销双方,协同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