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学者评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见》

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张宝蓉教授

  中评社香港9月14日电/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全文正式发布,提出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推进福建省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措施。厦门大学多位涉台学者就此发表评论,对《意见》进行了即时的解读。

  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张宝蓉教授表示,《意见》目标明确,内容丰富,措施有力,体现出三大亮点:

  一是强调全域。《意见》不但对福州、厦门、平潭三个对台交流先行区提出了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要求,也十分重视发挥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宁德等地市的特色和优势,提出各地开展融合实践的重点和载体,强调全域推进,均衡两岸融合发展的区域分布格局。

  二是强化落地。《意见》提出的21条举措有方向、有细节、可操作,明确指出福建省各行业领域开展两岸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和实践路径,譬如,“开展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试点”,“支持台湾优势特色产业企业以多种形式在闽参与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制办学”等提法都颇具新意,且容易落地。

  三是注重协调。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党中央的全面领导和高度引领下,需要政府各部门协调联动、通力合作。《意见》第19、20、21点对牵头部门、主体责任方、法制保障、财政支持等都进行了部署,协调保障有力有序。

  张宝蓉教授指出,《意见》指明了福建省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三大融合发展方向:

  一是登陆台胞台企的在地融合。来大陆发展、交流合作的台胞台企是两岸融合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意见》对“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内涵指标进行深化和细化,从人员往来、交通运输、物流、求学就业、社会参与、生活保障、司法服务等方面保障登陆台胞台企的权益,提升台胞台企的在地融入程度,丰富其融合体验。

  二是与台湾各行业领域的创新融合。在经贸领域,提出“闽台共建企业合作联盟”、“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发展新业态”、“推动在闽台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等;在社会人文领域,提出“加强涉台智库建设、与台湾各类智库交流合作”、“开展棒垒球等青少年特色体育项目合作”、“鼓励台湾文化业者投资入驻”、“打造两岸流行文化中心”等。

  三是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的示范融合。《意见》强调,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平潭综合试验区要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效应,加快融合进程,用这三大示范融合点架起两岸民众的“连心桥”,率先走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