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互联网诊疗的法律位阶该升一升了

  中评社北京8月17日电/据工人日报报导,近年来,互联网诊疗发展迅猛,线上问诊成为越来越多患者的选择。一方面,互联网诊疗优化了医疗资源分配,一定程度上分担了线下门诊的压力;另一方面,患者在家就能实现寻医问药,医疗成本得以降低。

  今年3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3.63亿,较2021年12月增长6466万,占网民整体的34%。

  记者调查瞭解到,部分线上问诊平台仍存在缺乏互联网诊疗资质、违规开展首诊等问题。同时,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一些医生在线问诊时敷衍了事,患者申请退款却遭拒。面对规模不断壮大的互联网诊疗,如何为其“开方医治”、促其规范发展?

  “花费1900元,只收到4句回复”

  “我花费1900元购买了48小时线上图文问诊,医生挑挑拣拣只回复了4句话。”家住上海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向平台客服投诉后,“客服表示医生是利用空闲时间线上坐诊,让我多理解。但是我花费高价就是为了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而不是草草的几句话。”

  江苏的孔女士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今年2月份,孔女士为给孩子治疗眼疾,在一家线上问诊平台购买了48小时的图文问诊服务,共计消费312元。“第一天交流了几次,第二天就完全联系不上了,医生只询问眼部是否有分泌物,随后就做出了判断并开了处方。”孔女士说。

  孔女士随即向平台投诉并申请退款,平台客服回复称“医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病情进行了分析,并已开具处方,本次订单无法退款。”王女士则认为,既然自己购买了48小时的服务,医生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就该对患者负责。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霍增辉认为,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医生在互联网上只能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等复诊患者开展诊疗活动,是对相同诊断的复诊。“在这种情况下,医生需瞭解的信息相对较少,便可开具药品,那么医患双方就有可能出现沟通不充分,医生对患者人文关怀不到位的情况。”霍增辉说。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规范的是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诊疗活动的行为,并规定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需要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内容,但未对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细化规定。这就导致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合同的内容缺乏较为明确的指引,并可能进而导致合作合同无法很好的兼顾到患者利益。”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沈立表示,从患者和第三方平台签署的服务合同来看,第三方平台会在服务合同中规避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此举可能导致患者难以基于合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