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起诉要求撤销赔偿美对冲基金1亿美元裁决

  中评社香港7月18日电/“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机制”(ISDS)6月份作出要求韩国政府向美国对冲基金巨头埃利奥特管理公司支付逾1亿美元的裁定。韩政府针对该裁定提起诉讼请求撤裁。

  韩联社消息,韩国法务部18日举行记者会透露,已在仲裁地英国法院提起该诉讼,同时要求仲裁庭就裁定进行解释,并予以更正。这距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下设的韩政府与美对冲基金“三星并购争议”仲裁法庭裁决埃利奥特“部分胜诉”有28天。

  对于不服裁定的理由,政府认为上述行为有违韩美自贸协定中有关管辖的规定,有关案件不属于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庭的仲裁对象。法务部表示,根据自贸协定,ISDS管辖案件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即政府采纳、维持的措施;和投资者的投资有关联;措施的责任归属国家。仲裁庭认为案件符合该“三要件”,但韩政府认为这是对自贸协定的错误解读。

  政府认为,韩美自贸协定未对“实际上的国家机关”进行定义,但仲裁庭则将国民年金定性为“实际上的国家机关”,并认为国民年金行使表决权的责任应归属政府,这一点很不合理。国民年金非国家机关,其行使表决权并非政府采取的措施,韩国政府并无责任,不符合管辖要件。

  法务部还表示,仲裁庭认为政府与埃利奥特对三星物产的投资有关联,这一点并不正确。少数股东并不会因行使表决权而对其他少数股东负责,这是《商法》的基本原则。三星物产少数股东之一的国民年金行使了表决权,但这并不能视作国民年金针对另一股东埃利奥特的投资采取措施。

  另一方面,政府还要求仲裁庭对仲裁文件中有关税前税后金额、货币种类标注的错误进行更正和解释。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庭上月20日裁决韩政府向埃利奥特支付5358.6931万美元赔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这相当于埃利奥特所提索赔金额(7.7亿美元)的约7%。仲裁庭还要求埃利奥特向韩政府支付345.747987万美元、韩政府向埃利奥特支付2890.31889万美元的诉讼费。据推算,包括赔款本金、利息、诉讼费在内,韩政府须向埃利奥特支付的金额达1.078172649亿美元(约1389亿韩元)。

  埃利奥特曾主张,在三星集团2015年为企业主家庭成员继承经营权而推进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的过程中,原总统府青瓦台和保健福祉部迫使三星物产最大股东——国民年金投赞成票,由此给埃利奥特造成损失,并通过ISDS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