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及两名财务负责人收警示函

  中评社北京7月6日电/据证券日报报导,汇鸿集团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于7月5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多列报存货余额、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少列报财务费用、少列报其他应收款余额、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多项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月24日,汇鸿集团披露的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59亿元,同比增长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亿元。提及亏损的原因,公司方面表示,主要系子公司电子通信设备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以及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船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所致。

    6月8日,围绕公司开发成本较期初大幅增长,船舶减值合理性、长期借款余额增幅较大,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等一系列问题,上交所向公司下发年报监管函。

    6月28日,公司对外发布年报监管函回复公告,对监管所提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同日,公司还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显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应收款、存货、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为例,更正前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5.6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4.92亿元,更正后分别为7.69亿元、2.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