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维也纳宣言人权理念的杰出范例”

  中评社北京6月26日电/据热人民网报导,6月14日,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办。全球化智库研究员明竺(Zoon Ahmed Khan)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表示,《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发展权是基本人权,人权的实现关乎更安全、更满意、更富足的生活。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以及中国国内的减贫实践,正是践行维也纳宣言的杰出范例。

  采访实录摘要如下:

  人民网记者: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有何贡献?

  明竺:“一带一路”是一项富有变革性和远见卓识的倡议。当前,中国在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社会凝聚力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然而,过去几十年间,发展中国家一直被美国等发达国家“教育”应如何治理国家、应遵循什么样的价值理念,从而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国情,一味模仿西方。这是一场灾难。现在许多国家发现自己需要经济发展、需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善民生。中国倡议正在帮助这些国家走上一条务实的、能够解决本国人民实际需求的道路。今年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这一历史性的宣言强调,发展权是基本人权,人权具有现实性。人权不仅是投票选举,而是让人民过上更安全、更满意、更富足的生活,拥有更多全面发展的机会。以此而言,“一带一路”倡议正是对维也纳宣言所提倡的人权理念的现实实践。

  人民网记者:根据您的观察,中国是如何推动本国人权的进步的?

  明竺:我已在中国工作、生活了将近8年时间。我去过中国许多省份,亲自到访过很多在5年前还处于贫困线以下的村落。今天,通过一系列务实的举措,中国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这是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文明曾经取得过的成就。首先,中国的举措十分务实,中国的见解十分精准独到。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精准地研究每一个县、每个村落的独一无二的优势,研究它们独特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并将之创造性地融入到脱贫的解决方案之中。其次,中国运用创造性思维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照搬西方的模式。西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价值理念,所有国家都应该追随这种价值,这对于解决人的实际问题于事无补。中国的人权实践是践行维也纳宣言理念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