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宏达杠上陈明通 呛岂容作贼的喊寃
中评社台北6月28日电/台湾大学“国发所”前教授陈明通公开指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冤案”,他要帮林智坚讨回公道。激怒负责处理相关学伦事件的台湾大学社科院长苏宏达,苏27日在脸书发文强调“岂容作贼的喊冤”,要求“教育部”和校方立即公开林智坚、郑文灿、陈明通等3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让外界检视。台大则拿出法规强调,必须保密。
民进党前新竹市长林智坚及“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的台大硕士论文涉及抄袭,陈明通是他们的指导教授,也涉及违反学伦。不过学校调查后认为他指导论文不周、但未达解聘程度,因此可以退休领退休金。
陈明通随即反手呛台大,17日透过律师发表公开声明,指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冤案”,作为林智坚的指导教授,将努力平反这项冤案。
苏宏达被陈明通的说法激怒,27日在脸书表示,林智坚和郑文灿的硕士论文抄袭严重遭注销论文及撤销硕士学位,都经台大社科院论文审定委员会依法详细检视讨论才认定,绝不容陈明通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台大回应,“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十一点第一项之规定,学术伦理案件之评审过程、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应予保密;受理检举、参与审议程序之人员就所接触之资讯,应予保密,因此无法提供学伦案件审定资料。关于陈明通遭检举论文指导不周,台大已撤销学生学位,被撤销学位者也没有再进行救济,撤销已确定并无争议;学校引以为戒、订出相关办法,避免学伦案再次发生。“教育部”则说,他们没有这些案子的调查报告。
苏宏达脸书全文如下:
岂容作贼的喊寃?“教育部”和台大校方应立即公开涉林智坚丶郑文灿丶陈明通三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
陈明通教授公开指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寃案”并声明要帮林智坚讨回公道时,我人正在美国加洲柏克莱大学和UCLA访问开会。席间有美国学者好奇问及此案,并强调美国大学对抄袭零容忍的根本立场。一位更直言:“尤其现在Chat GPT当道,不坚持零抄袭,我们怎么教育学生?怎么做研究寻找真理”?
行走国际社会经年,我深刻体会,台湾的大学要国际化,要接轨欧美名校,不是仅仅推动英文教学丶增加国际往来,而是要更坚持“荣誉”丶更强调“纪律”。这才是欧美一流大学的核心价值。
林智坚生和郑文灿生硕士论文抄袭严重遭注销论文及撤销硕士学位,都经台大社科院论文审定委员会依法详细检视讨论才认定,绝不容陈教授混淆视听丶颠倒黑白。陈教授刻意指称林智坚生案为寃曲,却绝口不提他所指导的郑文灿生论文也同被认定抄袭严重而遭撤销学位,更不愿意面对所指导以香港民众对机构信任度调查为样本的硕士学位论文中至少五篇也被质疑的事实,却在审议期间不断在台大内部散播类似“因为一个学生论文抄袭就开除指导教授,各位想一想,你安全吗?”的情绪勒索。
为了捍卫台大的荣誉丶台大社科院和所有参与审定审议委员的清誉,身为台大社科院院长,林智坚生丶郑文灿生两个硕士论文审定委员会召集人,以及陈明通教授违反教师法审议委员会召集人,我决定挺身而出,郑重要求“教育部”和台大校方立即公开上述三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部内容,以昭公信。
我自始即主张上述审定审议程序一旦完成,报告书就应公开说明,以昭公信。前此,我曾依台大校方转“教育部”来文要求,将郑文灿生论文涉抄袭的相关审定资料及附件呈交校方。但之后却接到校方告知依“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11条必须保密,故不向“教育部”提供相关资料,秘书室也特别来电叮嘱。
查该第11条确实规定涉学术伦理案之“评审过程丶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应予保密”。但同法第12条即条列例外处理,责成“教育部”对“涉及国际声誉、严重影响社会观感或大专校院校长之重大学术伦理案件,经学术审议会工作小组会议或全体委员会议决议,得对外为适切说明”。又台大博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处理要点第5条所规定的保密,系要求所属学院“十日内组成审定委员会,并于二个月内完成审定,其程序应以秘密方式为之”。目的是保障审理过程的公正客观丶参与委员不受干扰,以及避免在审定前损及当事人名誉,并未要求审定报告书保密不公开。
再据学位授予法第16条,博硕士学位论文除“涉及机密、专利事项或依法不得提供,并经学校认定者,得不予提供或于一定期间内不为提供”外,其余均必须公开。学位论文抄袭比对和审定报告书都是以学位论文本身为基础的客观分析,为学位论文之延伸,除非涉及机密和专利侵权,并无不公开的理由。尤其,这三个案例已损及台大和台湾高教的“国际声誉、严重影响社会观感”,“教育部”和台大校方更应对外说清楚。
因此,为捍卫台大学术声誉,台大社科院以及所有参与审定审议委员的清誉,我郑重要求“教育部”和台大校方不能保持缄默,应立即公开涉林智坚案丶郑文灿案和陈明通案的三份审定审议 报告书全部内容,以昭公信。
中评社台北6月28日电/台湾大学“国发所”前教授陈明通公开指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冤案”,他要帮林智坚讨回公道。激怒负责处理相关学伦事件的台湾大学社科院长苏宏达,苏27日在脸书发文强调“岂容作贼的喊冤”,要求“教育部”和校方立即公开林智坚、郑文灿、陈明通等3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让外界检视。台大则拿出法规强调,必须保密。
民进党前新竹市长林智坚及“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的台大硕士论文涉及抄袭,陈明通是他们的指导教授,也涉及违反学伦。不过学校调查后认为他指导论文不周、但未达解聘程度,因此可以退休领退休金。
陈明通随即反手呛台大,17日透过律师发表公开声明,指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冤案”,作为林智坚的指导教授,将努力平反这项冤案。
苏宏达被陈明通的说法激怒,27日在脸书表示,林智坚和郑文灿的硕士论文抄袭严重遭注销论文及撤销硕士学位,都经台大社科院论文审定委员会依法详细检视讨论才认定,绝不容陈明通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台大回应,“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十一点第一项之规定,学术伦理案件之评审过程、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应予保密;受理检举、参与审议程序之人员就所接触之资讯,应予保密,因此无法提供学伦案件审定资料。关于陈明通遭检举论文指导不周,台大已撤销学生学位,被撤销学位者也没有再进行救济,撤销已确定并无争议;学校引以为戒、订出相关办法,避免学伦案再次发生。“教育部”则说,他们没有这些案子的调查报告。
苏宏达脸书全文如下:
岂容作贼的喊寃?“教育部”和台大校方应立即公开涉林智坚丶郑文灿丶陈明通三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
陈明通教授公开指称“台大学伦会的判决是一场世纪大寃案”并声明要帮林智坚讨回公道时,我人正在美国加洲柏克莱大学和UCLA访问开会。席间有美国学者好奇问及此案,并强调美国大学对抄袭零容忍的根本立场。一位更直言:“尤其现在Chat GPT当道,不坚持零抄袭,我们怎么教育学生?怎么做研究寻找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