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第三场记者会全文

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10月19日电(中评社报导组)二十大新闻中心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二层新闻发布厅19日举办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最高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甘露,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主题与记者交流。

  以下是发布会全文:

  中央宣传部对外新闻局局长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今天我们请到了五位党代表,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这五位党代表是: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同志,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甘露同志,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同志。

  下面,我们先请訚柏同志介绍情况。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交流,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

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中评社 海涵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的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第一个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原创性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凝聚古今中外法治建设的思想精华,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实践性、真理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

  关于重大意义,我们可以从政治、理论、实践、历史四个角度来理解。政治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引。理论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历史性飞跃。实践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历史意义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以及创新性发展。

  第二个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在法治中国建设领域取得了五项重要的成就。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訚柏(中评社 海涵摄)

  第一项成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中央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第二项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

  第三项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形成。截至今年9月底,现行有效法律有293件,行政法规有598件,地方性法规有13000余件。10年来,制定和修订了159部中央党内法规。

  第四项成就,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司法体制机制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司法机关85%的人力资源集中到了办案一线,人均办案数量增长了20%,结案率上升了18%,一、二审裁判生效后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8%,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第五项成就,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人权法治保障显着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第三个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甘露(中评社 海涵摄)

  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四件事。

  第一件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要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要以宪法为最高的法律规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第二件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第三件事,严格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件事,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祗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中评社 海涵摄)

  陈文俊:感谢訚柏同志。

  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重大原则。请问人民法院下一步在践行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方面将有哪些新举措、新思路?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时代的10年,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1421.7万件上升到2021年3351.6万件,结案标的额近50万亿元。

  刚刚訚柏副秘书长提到,在这个过程中,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我们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严格公正司法作出明确部署。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鼓足干劲、务实担当,坚决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最高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中评社 海涵摄)

  具体有以下方面。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牢记“国之大者”,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保护,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用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落实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因地制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依法公正审理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婚姻等涉民生案件,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四是严格公正司法。继续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纠纷实质性化解,服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自觉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强化监督制约,把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落实落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郑重宣告,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所以我们想提问司法部,在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司法行政工作当中,都采取了哪些举措?效果如何?未来还有哪些考虑?谢谢。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在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聚焦在“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我们已经推动“一规划两纲要”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一规划”就是刚才提到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两纲要”就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一规划两纲要”将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四大职能”主要是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聚焦这“四大职能”,将进一步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具体来讲,一是加快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行政立法工作将展现新的作为。我们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们已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大批重要的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全面开展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和全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将开启新的篇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就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们将加快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我们已首次统一了全国行政执法的证件标准样式以及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执法标志,推动“减证便民”清理证明事项2.1万多项,同时加强了行政复议的监督,十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190多万件,案件的纠错率平均达到13.6%,推动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显着提升。

  三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刑事执行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我们推进了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健全案件办理责任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重拳整治违法违纪问题,我们还推动制定实施了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坚持法治为民宗旨,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实现新的突破。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全国已经建成了实体平台57万多个,60多万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服务热线设置了2000多个座席。我们已经全面完成了“七五”普法规划,目前正在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也希望在座的记者朋友们以及通过你们使更多的人来关注普法宣传,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同时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查看复制案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发展壮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法治社会根基将进一步夯实。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履职尽责,用高质量的法治保障高质量的发展。谢谢。   中新社、中新网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请问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有什么样的打算?谢谢。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甘露:中新社记者提的这个问题是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我很乐意来回答这个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有力地捍卫了国家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保护了人民安宁。

  我国是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每10万人口的命案是0.5起。10年来,刑事案件、安全事故等“五项指数”大幅下降。2021年,杀人、强奸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毒品犯罪、抢劫抢夺案件、盗窃案件的立案数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的交通事故数较2012年分别下降了64.4%、56.8%、96.1%、62.6%和59.3%。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2021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安全感达到了98.6%,较2012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当今中国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改革治安管理、户口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围绕人民群众出行办事息息相关的“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三大证件,不断优化流程手续,革除繁苛限制,率先推出了“网上办”“异地办”“一门通办”“全国通办”。公安机关负责的60项行政许可所需要的审批和颁发证件,办理的时间均大大短于法定的时间。一系列惠民利企的政策举措极大便利了广大群众的学习、工作、生产和生活,有力促进了投资商贸、创新创业,近5年来累计为群众节省和减负的成本达到了2200亿元,还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惠及亿万人民群众。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保持稳定这两大“奇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坐等得来的,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人民拼出来的,在这艰辛的奋斗历程中,公安队伍付出了极大的牺牲。10年来,全国有3799名民警英勇献身,5万余名公安民警光荣负伤,充分彰显了公安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治本色,堪称新时代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当中作出的重大判断。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国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继续集中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科技、社会的力量,更加注重改革警务体制机制,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增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创新分量和群众力量,努力实现打击更精准、管理更高效、服务更高质,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新的贡献。

  我的回答就这些。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上半年最高检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请问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方面还有哪些进展成效?谢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
谢谢记者朋友们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建党百年前夕,党中央又专门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了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高度重视法治理念引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续下降,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新型危害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根据这样的犯罪结构变化,检察机关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进社会和谐。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从2012年的69.7%下降至今年前9个月的28.3%,这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有影响性的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我们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目前已建立了3600多个协作办公室,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顺畅。2013年至今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创新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改进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最高检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窨井管理、网络整治以及刚才记者提到的安全生产这样一些问题,发出了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推动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更是期待。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谢谢。   新京报记者:2017年7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有观点认为,这项制度为“中国之治”赋予了新的内涵。请问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谢谢。

  童建明:谢谢这位记者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积极稳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五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万多件,平均每年14万多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们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最高检先后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

  我们坚持协同履职、共护公益。最高检明确提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履职。五年来,98%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诉前都得到了有效整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诉讼3.5万件,99.7%获得人民法院裁判支持,努力把这些案件办成“法治样本”。

  我们认真落实全国人大立法决定,不断拓宽新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公益诉讼立法这些年也在不断地完善:2017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时,确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有4个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又进一步增加了8个新领域,包括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这些新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办理的新领域案件占比已经达到20.7%。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实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