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合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据悉,《通知》以支持京津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绿色金融协同合作为蓝图,明确该项工作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即到“十四五”末,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基本建成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体制机制。《通知》要求机构将绿色金融理念纳入发展规划之中,将低碳要求嵌入相关内部制度与流程中。通过建立绿色项目优先审批机制、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管理水平。鼓励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经验交流,探索研发适合本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优化绿色信贷担保方式,积极拓展环境权益质押信贷业务,通过银团贷款、共同保险、银保合作等方式加大绿色金融供给,扩大绿色金融覆盖面。
同时,《通知》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及限控领域,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及产业结构优化。《通知》还提出推动京津冀三地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方面构建监管协同机制,助力解决跨区域风险监管难、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